南京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您的位置:首页  »  
 

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般不会。但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嫖娼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1、处罚种类及依据
  
  (1)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公安机关自由裁量)。
  
  法律依据:《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同时该办法第九条规定“收容教育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2、处罚的自由裁量问题
  
  决定行政处罚(拘留和罚款)时行政执法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必须适用,全国各地行政执法机关基本上都严格执行。
  
  决定行政强制教育(收容教育六个月到两年)时行政执法机关有自由裁量权,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从行政执法实践看,北京基本上都适用行政强制教育,北京之外的其他地方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强制教育。
  
  3、争取从轻处罚途径
  
  行政相对人被拘留后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出来之前,争取行政执法机关不作出收容教育的决定。例如向执法机关证明行政相对人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 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等,这些都可以不适用收容教育。
  
  收容教育处罚决定做出以后,行政相对人可以通过积极表现提前解除收容教育。
  
  一般性的嫖娼其实只是违反了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拘留对子女的工作等这些是不会有影响的。但是想必如果自己因为嫖娼被拘留的话,肯定会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生活的。
  
  

·社保是怎么算的?
    之前给您讲了如何补缴社保,和关于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作为保障我们生活基础的社会保险,社保的算法当然也会是我们关心的一个重要的话题,可能您也没怎么具体计算过社保。只是交钱。今天就带您了解一下社保是怎么算的。 社保是怎么算的? 社会保险包括关于人身保障的5个不同的部分,其中工伤保险...

·敲诈勒索未遂量刑标准都有哪些依据?
    敲诈勒索未遂量刑标准都有哪些依据? 敲诈勒索作为一种威逼利诱,带有欺骗和威胁的犯罪手段。被我国的法律一旦查处予以严惩的一种犯罪行为。敲诈勒索多出自于被害者受他人要挟或者恐吓的手段。下面我们就敲诈勒索未遂量刑标准都有哪些依据,为您讲解这类犯罪手段的判罚标准。 一、敲诈勒索罪未遂...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一、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

·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与社会抚养费息息相关。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因此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除了关心计划生育政策以外,您也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目前国务院也出台了新政策。那么,关于南沙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九级大约能赔多少钱?
    一、工伤九级大约能赔多少钱?工伤九级大约能赔多少钱是没有准确答案的,九级工伤赔偿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1、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吗 1、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如...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一、原单位终止合同证明开不了怎么办 证明开不了可以协商,不行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法律规定有赔偿项目有哪些? 1、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具体该怎么进行?
    工伤这两个字我相信您应该非常熟悉,员工因为在工作的过程当中无故受伤,而遇见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呢?接下来,我们会帮助您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来进行合理的介绍。 一、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第1项规定:...

·欠条起诉要多少钱,收集哪些证据
    欠条起诉要多少钱,收集哪些证据 欠条起诉要多少钱?这说到了打欠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需要支付的诉讼费。那到底像这类的债务纠纷,法院是如何收取诉讼费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欠条起诉要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1
  • 2
  • 3
  • 4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13951899110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