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其实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实施的过程当中会发现,更多的情况下都是一些农村户口的夫妇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存在超生的行为。这一方面是由于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作怪,还有就是农村户口各方面的法律意识都是非常薄弱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 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 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 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 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1)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 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①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 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规定计征基数的3. 5倍征收;
  
  ② 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 5倍的10%征收;
  
  ③符合《条 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 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 5倍的标准征 收;
  
  ④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 育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 5倍的50%征收;
  
  ⑤双方当事人均 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 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3. 5倍的30%征收;
  
  ⑥重婚生育、有 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规定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2)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从第二胎 开始,按照规定计征基数的7倍或14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 社会抚养费。
  
  (3)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非法 收养人,按规定计征基数3. 5倍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计划 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情形,按前面的 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4)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 村居民的,分别按各自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5)计划外生育子女3个月以内未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于隐瞒计划外生育行为,对计划外生 育的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额的110%征收社会抚养费。
  
  (6)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农民家 庭,除按规定征收抚养费外,5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
  
  二、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间是多久?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虽然说制定了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要征收抚养费,但是抚养费的标准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这是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收入为准的。而且社会抚养费在不同情况下的征收标准也不一样,一般如果超生一胎的话,是按照基数的3.5倍来进行征收的。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对工程的承揽有时候可以通过居间人的介绍来进行。居间人可以通过介绍施工单位与承包商之间对的相互需求, ?通过 ?促成建筑工程合同的签订,来从中抽取居间报酬。那么,与居间人签订的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呢?今天我们通过一份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样本来简单...

·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利,实施了杀人行为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很多人无法区分行为犯和结果犯,对故意杀人罪的定罪量刑就有认识偏差。那么,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呢,怎么区分故意杀人罪的既遂、未遂、中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故意杀人罪是否属于行为犯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吗?...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一、退休职工死后哪些待遇算遗产? 只要职工死亡了之后哪些待遇都不会算是遗产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

·买房是如今大部分人的需求,在商品房交易中要进行签订认购书、购
    买房是如今大部分人的需求,在商品房交易中要进行签订认购书、购房合同等手续。房子买了后还能换吗?要看房屋购买进行到哪一步,是否已经交定金。另外要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这是很多消费者所忽略的地方。以下是签订商品房买卖认购书后情况的相关解析,仅供参考,关于更改购房合同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付要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赔付要多久? 赔偿金拿到受害人手中一般需要一到六个月,案情复杂的还需要更长时间。 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应由交警根据双发违章过错情节及过错与事故结果的因果关系对责任进行认定。 2、对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责任认定十日内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起复核申请.伤者具体...

·法律条例上企业职工上班多长时间不能辞退
    一,法律条例上企业职工上班多长时间不能辞退员工在企业无论工作多久,企业都不得无故辞退。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工程罚款单格式是怎样的 一、工程罚款单格式 工程罚款通知单 致 : 你公司施工的 ___工程,经我司检查发现在工程质量、进度或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根据《 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我司决定对你公司处以___元的罚款,人民币(大写___元。此费用将从你公司当月工程...

·国家医疗纠纷赔偿规定
    国家医疗纠纷赔偿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规定 (一)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医疗收费单据计算。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及擅自购买与损...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
    一、 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哪些新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包括:一、是实体性规则,主要是对非法证据特别是非法言词证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二、是程序性规则,主要是对排除非法证据问题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包括具体审查、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和对证据合法性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及侦...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