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您的位置:首页  »  
 

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夫妻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或者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定年限的,法院应当准予其离婚。那么就有人问我们,夫妻要分居满多久才可以离婚呢?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分居几年可以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般法院会判决离婚。《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分居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向法庭举证分居事实呢?仅凭空口说分居,对方否认后,法律就难以认定分居事实,因此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1、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3、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4、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一方在向法院提出了上述分居证明之后,被告一般也不再否认分居的事实,即使否认了,如果被告提供不了相反的分居证明,法律也会认定分居的事实,因此从这一点来看,能够提供分居证明会是原告更容易达到离婚的目的。夫妻分居满2年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夫妻离婚时,法院也要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应该准予其离婚。但是我们还要提醒您,要证明夫妻双方分居一定要有证据才行,否则法官是不会采信当事人的说法的。要是你还有任何的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为了明确工伤等级,职工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后,劳动保障机构会展开调查,查清职工受伤过程,判断是否构成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

·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
    一、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1、罪体行为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

·期货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期货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投放到市场。社会民众都投资金融产品,比如股票、期货、债券等等。投资期货需要双方签订期货合同,期货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那么,期货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期货合同签订...

·遗嘱继承人如何丧失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如何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怎么办?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思想也变得比以往更加活跃,离婚不再是以往那样夫妻难以跨越的境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也渐渐上升,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在协议离婚谈判破裂后,可以考虑起诉离婚,可如果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又该怎么办呢? 起诉离婚起诉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 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法定期限如《保险法》...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驻外使、领馆:
   为加强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管理,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国人员婚...

·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绝对不允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危害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随着现在信用卡诈骗案件的频发,一方面来说破坏了对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来说信用卡诈骗的这种活动本身就性质比较恶劣。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信用卡诈骗罪取消了是否有规定? 一、信用卡诈骗罪...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收1、契税:缴纳人:买方; 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不论多大面积):缴纳房款的3%;2、营业税:缴纳人:卖方; 房改房、商品房、普通住宅,房产证年限...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