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从重大责任事故罪中分离出来的一个独立新罪名,主要是为了提升生产、作业安全,保障生产。实践中,构成此罪除了要求具有相应的行为外,同时还要求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概念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具有强令资格的人,通常情况下是作业的领导者、指挥者、调度者。
  
  4、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过失。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对所发生的后果而言,而对于既违章又冒险则是明知。
  
  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
  
  2、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等。
  
  3、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
  
  4、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等等。
  
  三、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立案标准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在遇到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的时候,需要仔细进行分析处理,如果此时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么就不能认定行为人是构成此罪的,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在触犯了此罪的情况下,《刑法》中也早已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此时只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作出处罚就行了。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一、男方离婚诉讼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原告_______,男,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女,年龄_______岁,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一、入股 (一)概念 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 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而提供各种便利制度; 广义的员工入股则为员工持有公司的股票系公司依奖励、斡旋、援助等方法,做...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显失公平撤销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在审判实践中的分解和把握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

·开设赌场罪算涉恶吗
    算涉恶。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2、敲诈勒索罪:是指以...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赠予孩子是可以的吗 离婚协议书之中约定将财产赠予给孩子是可以的,此时建立的是赠与关系。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总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每个省市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用权都是一辈一辈的沿袭下来的,父辈承包后去世后字辈继续使用,所以导致很多人的观念里面,觉得承包土地使用权是继承下来的,但是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辖区居民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监察维权等有关问题为有关部门提供帮助的公益性人员。并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通过严格笔试、面试程序经过激烈竞争,才能走上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这个岗位,而且不同地区的工资待遇也不一样。下列就是由提供的咸阳劳动保障协理员待遇的有关信息。 一...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银行股东贷款的规定有哪些? 1、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 2、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广东醉驾电动车应该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