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您的位置:首页  »  
 

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
  
  
  一、松江区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松江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医疗补助金 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三、报销所需材料:
  
  1、 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 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 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 个人书面报告
  
  6、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 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 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 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 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工伤认定不给报销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方式,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单位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受害人可以自己去或者时委托亲戚或者是律师为自己申请。工伤认定是员工维护自己权利的有效方式。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
    对于自行车撞人算交通事故吗?可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必须是发生在交...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分开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规定是什么? 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引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提交出让、转让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用出让、转让获得的...

·进入传销组织要判几年刑
    看具体情况定。普通的传销参加者不会被判刑,传销活动的组织者,要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

·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
    在夫妻感情已走到尽头,除了精神上痛苦,纠缠不清的还有财产该如何分割的问题,往往一方当事人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或隐藏匿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于这种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就会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那到底夫妻单方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单方处分共同...

·退股的规定公司法是规定的一部分吗
    退股的规定公司法是规定的一部分吗 在商场上行走,那么肯定是知道公司法的。但是对于公司法的具体的内容很可能就不是那么明白了。其实了解掌握了公司法你会发现,商机也越来越多了。下面我们就以退股的规定公司法是规定的的一部分吗?这一问题为例,让我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有哪些
    集资房其实算是我国的历史产物,虽然现在新增加的集资房已经很少了,但因为过去的一些原因导致遗留下来了不少集资房。对于集资房而言,此时产权可能是属于单位的,当然也有可能是单位与职工共有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集资房可以买卖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

·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了解,女性在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确实十分辛苦,所以法律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在此期间如果女方没有任何过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不过在实践中会有女性在怀孕期间起诉男方要求离婚的情况,那孕妇能起诉离婚吗?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孕妇能起诉离婚吗? 根...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拆迁的时候不仅仅会会遇到居民房屋拆迁,有的时候拆迁的地点还会是果园、农地以及鱼塘。与房屋拆迁不同,果园等地因为还涉及到土地使用人的后续收入问题,因此果园、农地以及鱼塘征地补偿的种类要多余拆迁房屋的种类。下面以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为例介绍一下多出的补...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一、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1、独占许可。 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2、排他许可。...

·证明商标有哪些?是怎样的
    证明商标有哪些?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品牌越来越重视,而成为品牌商标是重要的一环。在日常生活中,商标经常被提及。但是证明商标却很少被提及,证明商标到底是什么东西与商标有什么区别呢?证明商标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商标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