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何谓社会抚养费?ʦ绰13951899110
何谓社会抚养费?
λãҳ  »  
 

何谓社会抚养费?

www.nj48.com Ͼͬʦ

    

社会抚养费的性质是对不符俣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对社会相应增加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不足给予补偿的行政性收费,目的是对违法生育的公民给予必要的经济限制,以调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环境。《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社会抚养费,必须明确两点: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必要的经济限制措施。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属于社会补偿性的行政收费,不是行政罚款。设置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在于运用经济制约手段和措施,达到规范生育行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有计划开发、利用社会资源的调节作用,最终减轻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的环境保护的压力。第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其从经济上必须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办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公民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就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征收社会抚养费决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



  

 



  

征收标准如何确定



  

 



  

考虑到全国各地资源、环境条件的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办法》仅对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基本原则作了规定,以便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具体标准。



  

各地确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应当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当地城镇居这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二)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



  

(三)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具体情节。情节不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有所区别。



  

 



  

流动人口如何缴费



  

 



  

《办法》第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其社会抚养费的管辖和适用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其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和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均未发现,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哪些人需要缴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出现以下6种情形之一时,就要自觉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义务: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过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许可范围;



  

2、公民未履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定;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公民其他不符合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定的的生育行为。 



  

 



  

社会抚养费去向何方



  

 



  

   《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根据国家行政收费制度改革将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体制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收”的一部分,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各地以往实行的社会抚养费“乡收县管,财政监督”体制和“专款专用”制度相应予以废止。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为何不能重复征收



  

 



  

     为了维护公民权益,避免重复征费,《办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



  

    这一规定体现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例如,某甲是河北人,在北京打工,因违反地方法规规定多生一孩已经依据北京市某区计划生育部门的决定在北京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那么,某甲的户籍所在地河北某县计划生育部门即不能就某甲的同一超生行为再次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



  

    另外,当事人已经在一地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另一地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不得因当地标准高于另一地征收标准而就同一生育行为向当事人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差额部分。仍以某甲为例,其在老家河北某县发生违法生育行为,并已按该县计划生育部门对其作出的征收决定交纳了社会抚养费,某甲的现居住地北京某区的计划生育部门不得以北京的标准高于河北的标准为由,就同一生育行为向某甲征收北京高于河北的差额部分。反之亦同,在某甲在现居住地北京交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其户籍地河北某县也不得以标准不同而追缴差额部分。反之亦然。



  

 



  

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何凭据



  

 



  

     《办法》第六条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有专用收据。社会抚养费收据用于证明国家收取某特定当事人缴纳的社会抚养费事实的专用收据,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印刷。



  

    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到指定的代理国库业务的金融机构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该金融机构向缴款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当事人所在单位代收代缴的,由代收代缴的机关、单位向缴纳人出具社会抚养费收据。



  

     



  

社会抚养费由谁征收



  

 



  

《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由此可见,社会抚养费不是哪个部门说收就可以收的,要由有关部门下达书面征收决定,还要给有关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拒不缴费怎么办



  

 



  

   《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当事人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能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行强制执行。而且,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只能是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其他任何机关、单位、个人均无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的,也必须由委托的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公产房立遗嘱怎么办理
    一般公产房立遗嘱怎么办理不能立遗嘱,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的不能继承,不是遗产,公房只是国家和个人之间建立的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死亡后,租赁关系自然消灭。遗嘱人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

前期羁押日能折抵缓刑刑期吗
    前期羁押日能折抵缓刑刑期吗?不可以,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在看守所被羁押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由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由谁垫付?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垫付,自己也可以先行垫付,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

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
    在一些建筑工地,施工方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导致工人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通常来说,这种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范畴,为了明确工伤等级,工人应该督促施工方尽快的为其申请工伤认定。顺利的话,一个月后就可以拿到结果。那么,工伤认定下来了后怎么办?下面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伤认...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一般经销商与公司业务常用的合同版本,属于比较常见的模式,那么购销合同怎么签呢,购销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条款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购销合同模板,供您参考使用。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特征包括什么 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 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点,包含着作财产权和着作人身权,其中着作财产权又包含复制、表演等十多项权利。上述权利既可独立行使,也可结合行使。相应地,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也会表现出...

农村宅基地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2、现场勘查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

一、发生继承纠纷时怎么找遗产继承律师?
    一、发生继承纠纷时怎么找遗产继承律师? 1、看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必然有好的律师,要请律师首先要考虑的是找好的律师事务所。 2、看律师的名气和律师以往的成绩。一个好的律师不仅要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要有宝贵的实践经验,名律师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