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ʦ绰13951899110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λãҳ  »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www.nj48.com Ͼͬʦ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比较模糊了。许多人关心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等问题,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立案程序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相关法律
  
  根据婚姻法第11条和有关规定,受理撤销婚姻登记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4)当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律师评析
  
  1、首先要确认该婚姻登记行为是否有效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第六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二)非双方自愿的;”第七条又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核实,是确保这种身份权被正确登记的核心和关键,是婚姻登记行为中不可分割的重要一步。
  
  婚姻登记机关如果仅拘泥于对当事人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进行简单审查,而不对当事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尤其是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则婚姻登记制度也失去其应有的严肃性和公示力,从而使婚姻登记制度存在的意义荡然无存。
  
  2、其次确认婚姻登记机关是否有权撤销错误的结婚登记
  
  1994年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但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后,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随即废止,且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所以,依条例来看,婚姻登记机关只能撤销受胁迫的婚姻登记,而其它情形导致登记错误的,婚姻登记机关似乎无权行使撤销权。
  
  在这里,我们认为婚姻登记行为首先是行政行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和解除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为成立要件,并得到法律上的承认。婚姻登记机关,不论是哪一级的政府民政部门还是乡镇人民政府,都是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实施的婚姻登记行为,是代表国家实施的行政行为;其权力的取得,是依据法律、法规的授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除法律明确规定以外,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进行救济,也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进行救济。婚姻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的法律性质没有改变,当然不能排除行政救济的途径。即婚姻登记行为不是只能经过司法程序得到救济,有些婚姻登记行为还可以经过行政程序进行救济。
  
  相信您看完上述介绍之后,对于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上述介绍了撤销婚姻登记的相关手续和法律,但是还是要依情况而定,不是所有婚姻登记都可以撤销,要满足相应的基本条件,某些特殊的情况可能在上述介绍之外,还是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解答。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第一百二十七条 (重刑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再度延长)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检察院刑诉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 基...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资料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什么资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现生活生产活动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中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产生了不少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纠纷,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就是一种,当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时该怎么办?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

法律夫妻债务怎么处理?
    法律夫妻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
    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不签字的处理方法如果劳动者对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服,协商不成,并且拒绝在解除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可以到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二、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员工不签字该怎么办用人单位欲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均应以书面形式...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有哪些 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们一样没怎么听说过土地出让金还能返还。通常情况下,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土地,而此时就需要进行出让金的返还。下面我们告诉您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方式有哪些。 1、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依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如果还不达不到侦查终结或者起诉的标准,要么由公安撤销案件,要么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那么,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
    公司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不同?(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强制解散的,由作出强制...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