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我国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是所有的夫妻不想遇到的,因为离婚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但是在生活中结婚之后双方的矛盾很深,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双方已经没有了感情,只能选择离婚来结束双方的僵持局面,离婚要依法来进行办理,那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证有时间限制吗?
  没有时间规定条件: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2、当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当事人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5、当事人共同到场登记。
  二、离婚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还是要去法院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采用协议离婚形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否则,民政机关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也就是说,如果有以下情况出现,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而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双方的争议,从而以诉讼手段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意愿。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被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离婚起诉,另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为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虽然未登记结婚,但是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婚。但如果现在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是在外国登记的,或是在港、澳、台注册的,对于不在中国大陆登记的婚姻,当事人要解除,也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关于这类婚姻的处理方式和最快捷的程序,我们将在本书最后一章阐述。一般离婚之后就是永久的解除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两个人的相遇是上天的眷顾,走进婚姻的殿堂是最大的幸福,结婚意味着两个人彼此依赖,多一点理解和包容,白头偕老才是最浪漫。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有什么内容? 一、医疗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医疗损害责任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

·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什么?
    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指的就是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对于不同的土地依据不同的数量、面积给予不同的补偿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实行关于人均耕地以及住房土地的标准,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四川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什么?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全省所有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倍数一律按以下标准...

·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教师会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但也有很多教师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辞职,有些学校要求教师承担违约金,那么教师需要承担违约金吗?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教师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

·贪污罪中的委托与委派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均构成贪污犯罪的主体,但如何确定“...

·起诉抚养费程序
    起诉抚养费程序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

·面对受到工伤的群众
    面对受到工伤的群众,企业和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工伤赔偿并不是工人说赔偿多少就能赔偿多少的,需要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裁定。工伤鉴定要找劳动局吗?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工伤鉴定要找劳动局吗? 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

·未经配偶同意,以家庭财产作担保
    夫妻一方作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签名,其个人在提供担保时无需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的同意,配偶在该保证合同中未签字并不影响签字一方个人保证责任的成立与生效,签字一方以个人财产提供的担保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其在未征得配偶即财产共有人同意的情形下,承诺以家庭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系无权处...

·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暴力手段上面,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针对的是被害人,而抢夺罪则针对的是财物。另外,就严重程度上来看,抢夺罪的暴力严重性是不及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暴力手段是指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暴力”一词,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