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行为的时候,如果年龄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那此时不能认定其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法律中规定构成盗窃罪的必须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行。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对未成年盗窃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入室盗窃如何认定
  对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入户盗窃”的理解与把握,具体办案过程中,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两个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合二为一的门市,经营时间内不认定为“户”,而在非经营时间,根据情况则可以认定为“户”。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盗窃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盗窃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的,不属于“入户盗窃”。
  二、未成年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以上标准,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成年犯盗窃罪的,还需要注意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由于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因此在对未成年人犯盗窃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最高也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一、轻微损伤的交通事故报交警吗?
    一、轻微损伤的交通事故报交警吗?交通事故中车辆轻微损伤但是对交通事故责任有争议的话也需要报警,除非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没有任何的争议,可以在撤离现场之后自行协商解决,一般有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不管对交通事故的责任有没有争议都应该报警。出现下列情形的交通事故必须马上报警:1、机动车...

·在我国有坐牢前科还家暴起诉可以离婚吗
    其实社会当中的很多用人单位包括公民,对有坐牢前科的这些人用有色眼镜去看待也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些有前科的当中的一部分人员并没有真正反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在性格上的某些缺点甚至还延续到了以后的家庭生活当中。比如说家暴自己的另一半,那么,在我国有坐牢前科还家暴起诉可以离婚吗? 一、在我国...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工伤的范围当中有一个情节最容易被员工本人忽视,可能多数人都认为在上下班途中遭遇到的交通事故,是不能够被判定为工伤的。但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早就将此划分为了工伤的范围。在上下班的途中遭遇到交通事故以后,员工本人有必要了解一下,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下班...

·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广告对于商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左右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的选择。我们会发现,消费者会更倾向于选择投放广告较多的商品。因此,商家对广告十分重视,也更愿意请专业的广告设计公司来设计商品广告。那签订广告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律师35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的内...

·2023死刑复核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刑事辩护词格式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 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 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

·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年轻人犯罪比例呈上升趋势,年轻人冲动,哥们义气,是非观念不强,也是导致这个群体犯罪率上升的一方面原因。近期,您关注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聚众斗殴,聚众抢劫,更甚者聚众持械抢劫,聚众持械劫狱的重型犯罪案件频频出现。现在,和您介绍一下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罪? 一、什么是聚众持械劫狱...

·法院会根据孩子意见裁判抚养权吗?
    1、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而公民往往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如果现实生活中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拍卖债务人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法院拍卖土地使用权市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来为您详细解答。1、及时有效的查封不论...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
    合同延迟付款违约金内容应怎么约定?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军人能离婚吗,离婚条件有哪些?
    军人是一种特殊的职业,肩负着保卫国家、人民的重任,可能会长期与自己的配偶分居两地,那么这种情况下军人能离婚吗?军人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军人怎么离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军人能离婚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权利,军人也是人,可以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