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
您的位置:首页  »  
 

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关于公司法控制人如何理解?
  大多数人都知道,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这个道理来讲,公司的控制人就应该是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持有股本份额比例最高的股东,但在具体实践中有时并不是这样,有的公司还存在着实际控制人,那么,公司法控制人是如何理解的呢?
  
  根据公司法第6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为第217条第三款: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对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应当以表决权的行使为基本线索,辅之以基于当事人之间因其他安排而形成的支配性影响力的审查判断。在实际控制人所直接和间接行使表决权的审查上,应当以公司的股权关系结构为基本出发点,即审查董事会成员的形成过程和结构,确定当事人的实际控制能力。
  
  一般认为,控制权是指对一个公司的经营管理或方针政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对公司的经营计划、方针、财务、人事等事务的决定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对控制权的理解,可以着重从两个方面加以把握:
  
  首先,控制权的核心内容是控制权人对公司所有重大事项的单方面决定权或重大影响能力。
  
  其次,控制权的法律基础是控制权人对于公司直接、间接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数额。
  
  基于这种理解,可以认为,对于控制权的审查、判断,公司的股权关系结构是其最基本的出发点。
  
  在现行《公司法》法上,实际控制人是与控股股东并列的概念。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被投资公司股份的股东,其控制依据是以股权为基础;实际控制人的控制依据包括以间接持股方式进行的以股权为基础的控制,也包括以协议或其他安排等非直接以股权为基础的控制。
  
  《公司法》将实际控制权的表述为“实际支配公司行为”,但立法没有就此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司法实践中,可以参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来理解“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内涵和外延。
  
  对于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判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规章均是从规定什么是“控制”着手的。中国证监会2006年修订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从上市公司收购人的角度对“实际控制权”进行了解释。该办法第8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0-/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对于“控制”均作了大致相同的界定。对于实际控制人的判断,现行监管立法是采取了以股东大会表决权为基本判断标准,同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一贯监管原则,以支配性影响力的有无作为兜底的判断原则。
  
  综上所述,关于公司法控制人的问题,是指虽然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但能够通过其他有效关系或运作,对公司的行为进行实际控制和支配的人,但公司法并没有更深入详细的解释,参照证券行业的相关立法,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是以股份表决权为实质基础而实现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违约责任?
    在我国,由于房价一直以来的居高不下,多数薪资阶层存款不足以支付全部购房款,往往需要通过银行贷款工资还款的方式来实现尽快买房,还有一些人选择买入二手房,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那么如果一旦发生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认定违约责任?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1...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在我国离婚财产怎么办公证?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了解了离婚财产如何办...

·怎样写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文
    在我们的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免不了会产生合同纠纷。那如果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怎样做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在双方自愿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一般采用仲裁的方式结局纠纷需要经历以下程序:1.写合同仲裁申请书,等待仲裁...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一、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其实通常情况下,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本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是一个比较繁琐和漫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是员工个人进行申请的话,在提交工伤认定的资料当中,如果不能准备齐全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么证明? 一、工伤认定要有医院什...

·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父母选择离婚,那么,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具体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那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父母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离婚后...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

·一般立功减刑、重大立功减刑都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立功减刑重大立功减刑都是怎么规定的1、一般立功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
    从学校进入社会职场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很多新人进入新的公司,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来跟上公司的进度。而入职一个月之后,如果发现自己实在不适应,无法完成任务,这时候是可以提出离职的。那么,员工入职一个月离职如何进行?今天,我们收集整理如下资料为您解答。 对于新人,入职一个月如何提离职。...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要赔偿对方? 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不需要赔偿对方,离婚赔偿是有法定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