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ʦ绰13951899110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
λãҳ  »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

www.nj48.com Ͼͬʦ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此时就会萌生互换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公民将房产互换是否可以呢?而具体进行房产互换又该怎么来办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互换行不行?
  
  房产互换是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相互自愿的基础上,采用等价或不等价加补偿的方式相互交换住房的行为。它一般分为所有权互换和使用权互换两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互换房屋,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房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房产、企事业单位自管房的职工住宅,以及自住的私房或所租赁的私房。
  
  但以下房屋不能进行互换:
  
  (1)房产权和使用权不清的房屋;
  
  (2)部队、公安、司法、档案等部门和学校、军工企业等单位的房屋;
  
  (3)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
  
  (4)因城市建设需要,短期即将拆迁改造的房屋,未按规定赔偿的;
  
  (5)未按规定缴纳房屋租金的;
  
  (6)私自转让或转借、转租的房屋以及其他违反房屋管理政策的房屋。
  
  二、房产互换怎么办?
  
  房产互换的方式包括:
  
  (1)使用权房屋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产权人是否同意,如公房互换必须由国家经营出租单位同意办理。其次,超面积或明显收益一方按自愿协商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互换。关键在于分清所有权性质。房屋所有权变更一方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到房地产管理单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正常纳税,使用权不折抵价格。使用权需变更一方到该房屋所有权人处申请变更,并需经该所有权人同意才能成交。
  
  (3)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在这里关键是掌握交换价值对等与否。按照我国管理法规,交换产权房屋如经评估审定,价格相等则免交契税。如若交换产权房屋双方价值不等,根据国家有关契税条例,交换双方房屋价值差额,即价值高房屋价格减去价值低房屋价格,应该上交契税及其他有关税收。房地产互换不是简单的户权人或使用人名字的互换,只有掌握了有关法规,才利于互换双方的谈判,使双方能够真正按需各得其房。
  
  三、去哪儿办理房产互换?
  
  房管部门直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到房屋的在地的房屋经管单位或房屋调换站申请,并办理手续;单位自管公房之间的房屋互换,要向各自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调换站代为办理;私房业主与公房住户之间的房屋互换,双方需先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使用权过户手续。
  
  房产互换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1)需提交材料:
  
  A、互换双方房屋所有权证;
  
  B、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私章;
  
  C、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私章;
  
  D、双方签订的房屋互换协议书;
  
  (2)办事程序:
  
  A、互换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兑换申请审批书。
  
  B、互换双方持填写后的兑换申请审批书及其它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
  
  C、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D、到财政局窗口交纳契税。
  
  E、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房产互换其实是可行的,但具体还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了手续之后,那么互换才会成功,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另外,在进行房产互换的时候其实也容易产生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做出约定。不履行直接抚养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并且可以享受探望权。这也是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毕竟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改变。那么,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

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人离婚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这个过程当中面临的问题是比较多的,其中最为关注的就是房子的争夺。因为购买一套房子对现在人来说真的是相当不容易,房子在购买时的方式不同,肯定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归属权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父母首付夫妻还贷离婚房产分割怎么办的问题...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电信诈骗立案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具体内容如下:(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

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一、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1、客体要件 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

订立劳动合同分哪几种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分哪几种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

离婚房产分割比例投资是什么?
    财产分割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候必须要去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离婚人数的不断增高,在离婚过程中会产生各式各样的纠纷和问题,而在婚姻法中有关离婚过程中产生纠纷的解决规定,长安来保障夫妻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产分割比例投资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

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到医院作相关的治疗。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停工留薪的待遇。而等到伤情稳定之后,员工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那么,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简单了解吧。 一、工伤鉴定后休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停...

一方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怎么办?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闹到离婚的地步时,如果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和平解决的话,就要走司法程序了,一方会进行诉讼离婚。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就是在财产分割上。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法院会在几个月之内做出裁决,那么一方对离婚财产判决不服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简单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

怎么确定伪证罪主体范围
    在诉讼中作证要求根据自己掌握的时候来作证,不得弄虚作假,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妨害司法公正。对于在刑事诉讼中作假证供的,我国规定了伪证罪。而此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那么伪证罪主体范围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且仅限...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