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的规定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的规定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的规定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刑事诉讼法多次作案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5条第3款规定,对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如《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未经行政处罚处理,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夺数额累计计算。《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上述情形中如果实施行为达到三次以上,均可认定为多次作案。二、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主要就是概念不同(一)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二)结伙作案指两人以上,作案是做违法的事。用在法律上专指故意的那种。故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违法行为”(三)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1)“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适用不同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 条的解释“,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但在办案实践中,有许多作案次数为两次或一次的也以“多次作案”为拘留延长理由,显然是失当的。  关于“结伙作案”的含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10 条的规定,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2)“流窜作案”的适用存在泛化倾向,户籍地对延长拘留期限有较大影响。《刑事诉讼法》是一部很好地实行刑法而规定的辅助法律,刑事案件本身是比较复杂了案件,在解决刑事案件的时候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其中就包括对于多次作案的练标准和处罚规定,确保说话者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失。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 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一方去了外地的,一般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一、招摇撞骗罪属于哪类犯罪? 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招摇撞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非法邮寄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
    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怎么写?故意伤害罪的取保候审申请书必备四要素为: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这些要素中,最关键的是事实与理由,需要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提出应当取保候审的事实和理由,并进行综合分析、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婚前财产指夫妻结婚前的财产,有的夫妻会去做婚前财产公证,有的却不知道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发生房产分割纠纷,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怎么样的? 1、办理婚前房产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各...

·赌博刑拘需要多长时间?
    一、赌博刑拘需要多长时间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

·一、离婚财产估值1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估值1亿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轻的,那就是被剥夺人身自由三年以下,包括管制。其次是三到十年,还要罚钱。这个幅度就比较大了。最后是十年以上,但不会被判处死刑。这里也有可能要罚钱,甚至是被没收财产。当然,层次不同,标准也不一样。而衡量标准的是涉案金额的大小。至于金额的大...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商标法》中第13条规定,如果他人把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那么权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护商标的请求,并提出书面申请,禁止侵权人再使用本人商标,同时要提交相关的侵权材料。 1.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保护驰名商标请求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