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
您的位置:首页  »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醉驾,因为在酒后任何人的意识和行为都不受到控制,在这样的状态下开车将会直接影响到行车的安全,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十分的严厉,那最高院对醉驾电动车有啥新规定?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最高院对醉驾电动车有啥新规定?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车,也是按机动车一样的来处理的。
  
  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一种。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现在市面上很多电动车都超过这个标准的,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公里/小时。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三、醉驾怎样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电动车最佳的情况,电动车是近几年比较火热的一种出行方式,按照我国交通安全法规定一些电动车符合机动车的标准,因此在醉驾电动车的时候有可能会按照机动车的处罚标准来进行处罚,会吊销驾照并处罚金。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都盼着在国庆长假好好休息一下。可是有的工厂在假期也是不停工的,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规定,工厂要支付给职工加班工资,像国庆加班的,按照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时间是多久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保护期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是违法的吗?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规定,当劳动者严重违法单位规章制度的时,用人单位可以予以辞退。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向员工罚款这一项有没有规定呢?用人单位有这个权利吗?劳动者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又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什么?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中有很多日期需要注意,比如说合同的生效日期,合同的订立日期以及合同中约定的期限等等,合同签订之后,确认合同生效时间是很重要的,那么合同生效日与合同期限之关系是怎样的呢?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厦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了完善本市的征地工作,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律规范,对本市的征地工作进行了规定。自案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的报批程序,之后在报批被批准后才能进行征地事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市征地报批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加强我市征用土地...

·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
    新刑法虚假诉讼罪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0月30日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一、商标异议申请的好处是什么? 1、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 2、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 3、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商标异议是指公众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不予注册的反...

·支付令申请书
    

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银行

地址:××省××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A  &nb...

·申请取保候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公民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
    公民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