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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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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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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市场经济竞争那激烈,因此有很多公司在竞争的过程中出现倒闭或者被吞并的情况,公司倒闭直接影响的将会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员工直接会面临的是失业带来的压力,以及生活经济压力,那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公司倒闭孕妇赔偿标准:公司因倒闭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中的规定,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企业破产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如果不及时的去调整自己的企业规模,不断的创新创造更大的价值就会被市场淘汰,也就会面临倒闭,公司一旦倒闭将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的经济利益,因此按照我国相关劳动法规定小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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