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股权转让通常存在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大概来讲上指将自身拥有的股份让渡给其他投资人。通常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候转让方跟受让方会签订一份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作为法律依据,以免损害到双方利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二、股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的相关资料,同时为您收集编辑了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用版本,在这里我们温馨提示,在进行股份转让或者受让的时候一定要读清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细化转让环节,并且最终签署方才生效。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资没发怎么办 工厂倒闭,工人工资怎么办 一、《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
    汽车肇事逃逸不承认怎么处理?肇事者逃逸之后找到了肇事者不承认,交警接到报案后,应当结合肇事车辆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认定,如果认定肇事车辆,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进行行政处罚。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个公司他是需要设立法人的,对于公司法人来说需要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当然公司法人也并不是不可以变更的,因此您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变更公司法人流程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

·交警队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
    交警队要的材料(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两车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事故认定书原件);二、医疗材料(病历卡、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医院的费用清单、医疗诊断证明);三、其它材料(事故前一年暂住证、事故前一年社保缴费记录、...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过户风险是什么?
    按照规定,二手房买卖过户必须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同时具备。可是潍坊市有很多中介声称没有土地证的房子也可以过户,只有房产证即可。其实,这样做购房者是面临不少风险的。那么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潍坊市民购买,有哪些风险?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

·法律规定中离婚后儿女归谁抚养?
    在夫妻生活中,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夫妻生活难以为继,所以一般都会选择离婚。但是,一旦离婚孩子应该怎么办?在法律规定中离婚后儿女归谁抚养呢?多数父母都是深爱儿女的,谁也不想放弃。法律是怎么处理这种问题的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医患纠纷分类有几种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

·在我国带院子的平房怎么赔偿
    在我国带院子的平房怎么赔偿城市拆迁的话,很少会遇到有院子的情况,但是在农村的房屋拆迁的时候,有院子的这种情况肯定是会经常遇到的。一般房屋拆迁的补偿款是按照房屋的面积进行赔偿的,那么,如果有院子的话,肯定补偿款中也应该包括院子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带院子的平房怎么赔偿?一...

·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一、现金拍照加借条可以起诉吗? 现金拍照加借条是可以起诉的;首先,写好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