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律师电话13951899110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您的位置:首页  »  
 

2023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很多人会觉得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其实在我国对于工伤的鉴定标准是统一的,而且一般将工伤鉴定标准划分成十个等级,不同的等级对应的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2018常州工伤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怎么赔?
  
  
  一、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包括: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
  
  二、如何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收回《工伤证》并交至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手续:
  
  (一)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基本上在一定的时间内就可以康复,而且个人的生活不会因为受了该伤而发生特别大的不方便,当这样的情况综合之后,便是十级工伤的认定标准,可以说十级工伤是比较轻微的伤害了。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实践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对于单位来讲就是辞退或开除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讲则就是自己辞职或离职。而员工离职有一定的方式,那具体说来,员工离职的方式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是这样的?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到达后查看现场调查取证,对双方责任的认定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因此,对于每个人来讲都应该适当的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方面的常识。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下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您可以往下阅读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的责任承担 根...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手指是日常生活中运用的比较多的一个身体部位了,如果手指受伤的话,有时候还是会对生活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的,当然在工作中,手指手上可以说也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工伤类型了,很多人会说是工伤就可以申请工伤鉴定,那么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定吗,赔偿金怎么确定? 工作中手指受伤能申请工伤鉴...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
    (1)这是为拟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提供的章程参考格式。合资企业应根据合资企业的合同及合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填写,或增减或改写有关条款。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

·注册商标相近算侵权吗
    商标近似会构成侵权的。用近似商标一般来说,在进行注册的时候,商标局就不会对其进行注册通过。因为近似商标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区,导致对本来就注册该商标的产品造成一定的影响。也会是近似商标的产品赚取一定的非法利润。《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哪些人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对于一些行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其实并不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对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作出了规定,但并没有对不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进行规定,不过我们可以从侧面进行了解,下文中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可构成挪用资金罪挪...

·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与二手房相比,商品房的价格明显高出许多,但在质量以及居住环境上比二手房更存在优势,人们如果资金足够,可以考虑购买商品房。具体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在购买商品房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购房者应该怎样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呢?下文中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