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您的位置:首页  »  
 

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诉讼离婚中,明确规定了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唯一的,即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现实中,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是比较多的,不过有的人可能对此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感情破裂离婚需要什么情形证明。
  
  一、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五种情形可视为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二、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离婚案件是指夫妻双方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发生争议,或者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争议,但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住房等问题上存在争议,其中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据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提供下列证据:
  
  (一)双方存在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
  
  1、结婚证。结婚证丢失的,由婚姻登记机关查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无婚姻档案的,由单位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2、事实婚证明。
  
  (二)有关夫妻感情状况的证据。包括:一方动粗、动手伤人,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居委会证明;一方有外遇,要提供单位的处分决定,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隐瞒婚前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要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婚前治疗医院的证明及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
  
  (三)(双方对子女抚养归属有争议的提供下列证明:子女年龄证明;子女主要跟随谁生活,要提供当地组织证明。离婚后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有利。包括经济收入、住房、身体状况证明(指不利于孩子成长的疾病诊断证明)。限制行为能力的子女选择父母抚养要有书面明示。
  
  (四)对婚前婚后财产有争议的,要提供:购物发票;双方婚前对财产有约定提供约定证明;存款存折或存款的银行所在地、帐号等。
  
  (五)对住房有争议的,要提供:承租契约或产权证;本人或对方有无其他房屋证据;单位对离婚后住房使用的意见。
  
  现实中,很多夫妻是因为感情破裂离婚,但此时不一定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才能离婚,要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的话,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也未尝不可。而在诉讼离婚中,就要提供有效的证件来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不然法官最终也是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也要去申请。在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尽快去申请认定,如果超过了鉴定时效就无法索赔,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个人工伤认定时效...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对方不抚养怎么办?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而不抚养的一方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现实生活当中,我们所看到的公司运营的规模都是比较大的,而且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公司的财产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我们国家的工资形式包括有限公司,也包括股份公司,不论哪种公司,他都是有一定责任的,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法律责任吗? ...

·夫妻个人财产债务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个人财产债务的界定标准是什么?一)个人财产的范围1、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2、夫或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夫或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夫或妻一方的衣饰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如军人的伤...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
    离婚后两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确定?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着诸多的差别,那么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新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 新刑法于2015年8月29日三审...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在工作中如果收到伤害无论是意外还是被暴力行为所致
    在工作中如果收到伤害无论是意外还是被暴力行为所致都可以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但是在此之前必须申请工伤认定才能获得证据证明自己是工伤所致,但是对于工伤认定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工伤认定有效期是多久?对于工伤认定的期限我们认为是1年之间,下面具体的受理时间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军人要是转业的话,那么就不属于现役军人,此时其婚姻也就不属于军婚,那么就不会再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此时进行离婚财产分割的,是按照普通婚姻的规定进行处理,下面就由我们告诉你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吧。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很多合同的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定金合同的使用是非常广泛的,很多的交易或者合作都会使用到定金合同,法律对于定金合同以及要式合同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容易把定金合同和要式合同弄混淆,那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请阅读下文。 一、定金合同的定义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