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在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都会和用人单位确认雇佣关系,并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就自动解除了,如果双方都愿意维持原有雇佣关系,那就会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的解除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并未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行使解除权加以时间限制,似乎允许用人单位在法定解除条件成立后的任意时间均可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法律性质上,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权为合同解除权的一种,属于形成权的范畴。为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应该有一定的行使期限限制,期限过后应予消灭。实际中,如果对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的期间不加限制,则意味着劳动者在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均有可能随时被解除劳动合同,显然不利于劳动者安心本职工作,也不利于双方法律关系的稳定。
  法院类推适用了《合同法》关于撤销权的规定,认为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成立后,公司可以即时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也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只能择其一而行之,否则将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法律关系持续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但公司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以其行为默示放弃了解除权,该项权利随之消灭。而“合理期限”的确定,应根据交易习惯、一般生活经验、物质和技术条件、标的物的性质等确定。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劳动法律法规越来越规范和健全,劳动执法越来越严格,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等多种渠道获得救济,实现维权,建议每个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时,都不要退缩和彷徨,要勇于面对,敢于争取;在平常工作期间尤其是离职前要注意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加班、单位违法等相关证据的保留和搜集,以备发生劳动争议不时之需。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是一年,现在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完善和规范,给出了很多保障,我们在遇到劳动争议的时候,不要怕麻烦,要勇敢站出来,勇敢面对,与那些不好的单位进行斗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关于劳动关系的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

·商家同意退卡会反悔吗
    一般不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形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双方拟定一个离婚协议,在拿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至于子女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割都是自愿的行为,只要您...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是指征兵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将不符合条件的应征公民接送进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nbs...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
    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在经济危机“余威”犹在的今天,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遇到资不抵债的问题,资不抵债具体是什么含义,企业在资不抵债时是否一定要申请破产。那么资不抵债申请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资不抵债的含义 资不抵债:指个人或企业的全部债务超过其资产总值以致不足以清偿...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我们应该怎办?侵犯企业名誉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一、母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一、股权无偿划转模板合同是怎样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万邦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

·交强险互撞自赔
    在道路上车辆非常非常的多,所以在车辆之间存在着刮碰的情况也非常非常的多,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交通事故的话,尽快处理是一个双方都希望看到的结果。那么比起走诉讼程序来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并由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的话,这样效率就会高很多,所以在买车的时候,大家都会给车上交强险,这是必须...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
    车祸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吗?车祸对方,是可以提出误工费赔偿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