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ʦ绰13951899110
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λãҳ  »  
 

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Ͼͬʦ

    目前我国的二胎政策开放以后,与此相对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肯定也会同时引起我国公民的关注。因为现在如果符合国家的二胎生育范围的话,肯定就不需要交抚养费了。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都有出入,我们以清远为例,来看一下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清远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3、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本第1项或者第2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本第1项或者第2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第1项或者第2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注:当事人一次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按规定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单位提出分期缴纳申请,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二、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间是多久?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2、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清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也是按照当地的年均收入进行的,所以不同的地区,比如城镇和农村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肯定就有差异。实际如果清远本地的公民想要具体的了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数额的话,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缴纳社会抚养费有困难的话,就要考虑一下最好不要超生。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 工程质量达标是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也是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但是因为各种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有时候建筑工程会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话,会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那么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呢?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驳回怎么办? 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

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意采伐林木的,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就有可能涉嫌犯滥伐林木罪。此时需要区分一般的滥伐林木行为与滥伐林木罪。而要是构成了犯罪的话,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滥伐林木罪的刑罚适用是怎样的 犯滥...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进行变更的,其所当事人需要在其做出变更决定的所在之日起七日内来办理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

刑诉法146条是怎么样规定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从各方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刑事诉讼法也是具有十分的权威意义。很多人对于法律条文是不了解的,但是作为公民,还是应该要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法规。本文详细为您阐述刑诉法146条是怎么样规定的,以及这一条条文的相关解释。下面一起来看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

同居和结婚的区别有哪些
    现代社会年轻男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罕见。因此,不少人随之产生疑问,同居就是结婚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居与结婚虽然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本质上的区别。那到底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同居和结婚的区别在哪里 1、我所...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之间的借贷有哪些风险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所以,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由此造成出借人的风险至少有三个方面: 1、可能招致行政处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

个人如何进行商标局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如何进行商标局申请行政复议? 商标在生活中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许多公司为了保护公司的无形资产申请了商标保护,国家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中难免会与公民发生意见冲突的时候,此时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赋予公民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然后由国家进行调查,...

公司停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公司停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破产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一、仅有转账凭证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