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宝贵的财富,问题是有些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当中,无视他人的生命,随意践踏我国的法律,那么肯定最终的结果也会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制裁。虽然我国刑法规定的有死刑,但实际操作的时候,更多的情况下是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缓期执行,还是留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的。
  
  一、死刑缓期执行是怎么规定的?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二、死缓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相关知识介绍:
  
  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
  
  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所以,死缓的罪犯再怎么立功、怎么减刑,考验期2年后都必须再关满12年。
  
  犯罪嫌疑人虽然被判处死刑,但是缓期两年再执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话,其实是很有可能减为无期徒刑的。这一点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制度上的人性化,死刑并不是我国法院愿意看到的一种结果,更多的是希望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之下重生,认真悔过,重新做人。
  
  

·专利号多长时间下来
    专利号多长时间下来目前我国的专利类型主要有三大类,分别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一类专利号下来的时间都不相同。就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而言,审批需要经过处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1、申请外观专利的申请人会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一个星期左右就会得到...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
    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无证驾驶可以算是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了,而一旦被交警发现存在无证驾驶行为的话,那么就会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员作出处理。而在无证驾驶的处罚里面有15日的拘留,那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证驾驶是否会被拘留? 无证...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

·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赌博不仅会对个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危害,也对社会的稳定有着相当大的影响。所以我国一直致力于严厉打击赌博犯罪。那么,赌博罪罚金是多少呢?网站将为你讲解这个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赌博罪罚金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

·什么是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1.房...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各位设立者可以通过资金、技术或者是实物进行出资,相较于资金入资,其他两种类型出资都存在着风险,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法律规定。对于各位意图想通过技术入股的人,需要了解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 一、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1、公司法第27条2、可以...

·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这涉及到双方很多现实生活情况。而此时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一般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固定收入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都根据债务人的情况确定,但是现实中可能会出现找不到债务人的情况,此时很多人可能就不清楚要向哪个法院起诉了。要是无法确定管辖法院的话其实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那通常找不到债务人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

·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份?
    如果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有劳动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之为二重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原单位上班,原单位会为其办理社保,但该劳动者如果同时又从事另外一份工作,那第二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再为该劳动者办理社保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

·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传销是一种犯罪活动行为,因为它扰乱了社会活动秩序,并且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传销对于一些知识或者辨识力不够的人而言具有一定的洗脑性,不知不觉间就哄骗着被传销的人把钱如同流水般花了出去。我们为您整理了非法传销罪司法解释,一起来看看吧。 为解决近年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