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您的位置:首页  »  
 

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大多数人对于婚姻关系的理解,还是比较符合我国的传统观念,并且也遵循了我国婚姻法当中对婚姻的基本规定的。婚姻无效只是针对生活当中少部分人的婚姻关系作出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那么在被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以后,肯定对当事人的生活还是有影响的。那么,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呢?
  
  一、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什么后果?
  
  1、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2、当事人同居期间所有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3、无效婚姻期间所生子女,适用法律中父母与子女的相关规定
  
  4、可以参考相关规定:
  
  (1)《婚姻法》第12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2)《婚姻法解释一》第15条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二、婚姻无效包括哪些情形?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五)婚姻无效的,因为婚姻关系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都无效。不过即使婚姻无效,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也认为是婚生子女,主要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
  
  三、谁是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并不是所有的知道婚姻无效的人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根据不同的情况,法律对于申请无效的主体做了相应的规定: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会导致的后果主要包括,肯定双方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所以男女双方根本就不具备夫妻之间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另外在所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法律来说只能按照同居来进行处理,财产可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另外无效婚姻当中子女的相关利益并不受影响。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否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精神损失是要进行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或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物质、精神损失。在全国各地司法实践当中对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普通员工是不一样的,股东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者,公司法当中对于股东的要求不一定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的,有些股东可能是仅仅给公司投资并不具体参与公司的经营。不过有很多普通劳动者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股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传唤和拘传的最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传唤和拘传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法律规定合同代签有效吗?
    法律规定合同代签有效吗?《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一、重婚判刑还会给另一方赔偿吗? 构成重婚罪涉及到刑法和婚姻法两部法律,按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而离婚的配偶还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1、刑事责任。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累犯能否适用减刑,减刑要有哪些条件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也就是刑罚执行完毕后又在法定期限内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我国允许对一般的犯罪分子适用减刑,但是对累犯能否适用减刑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累犯能否适用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但并未规定累犯不能...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遵循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要查清事实,首先,当事人应积极就自己的主张和请求提出证据;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及时调查取...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
    书面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合同生效有哪些条件? 比起口头协议,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具有比口头协议更大的优势,可以明确记录约定,在发生的纠纷的时候可以拿来举证。但是,有的人为了方面也会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所以对于较重要的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最为妥当。那么,书面合同签...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医疗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已经十分常见,如何对医疗事故进行分级也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焦点。那么,对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具体该赔偿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银行普遍都设有贷款的业务。银行贷款为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带来了帮助。不过,实践中不乏有利用种种手段来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这些行为则可能会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底贷款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请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