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您的位置:首页  »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多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不承担责任,第一时间选择开车逃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特别是擦挂肇事,这是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很简单。但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擦挂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终生禁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责任加重,将民事案件变为刑事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只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甚至是无责任,但如果因为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根据上述规定,将会推定肇事司机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3、刑事责任升级,三年以下变三年以上甚至更高
  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后逃逸刑期上升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即最高可达十五年)。
  4、保险公司拒赔,逃逸司机承担巨额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肇事者逃逸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承保范围内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是没有异议的,但超出部分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存在争议。所以,逃逸司机将面临高额赔偿!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没有构成犯罪逃逸不仅会处罚金还会处15日行政拘留,如果没有逃逸的话只会罚款,处理也比较简单。所以,您还有什么疑问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在这有效合同中有第三方加入的,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承担一定的债务关系,共同的对这债务负责,这种就叫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这种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

·清淤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清淤工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河道清理土方工程是我们在治理河道项目中最为常见的一个工程,土方清淤工程主要是您清理淤泥进而疏通河道。我们都知道,不管是什么工程都必须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只有承包合同才能更好的约束双方,那么清淤工程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给您提供范本。 土方...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人事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需要依法来进行维护,通常都会凭借着挣取来进行辩护,因此,在办理很多事务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来留下协议,这样在发生纠纷问题的时候可以有凭有据,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保管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保管协议书 ...

·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一、行贿罪20万判多少年? 行贿罪20万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登记证书
    一个软件的开发包含着无数人的辛勤汗水,软件著作权是对软件的一种肯定。也是软件的合法性和唯一性的合法标志,这关系到软件走上市场,盈利化的一个合法标志。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登记完之后的手续怎样办理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相关的办理事宜。 一、网上填写申请表 中国版权保护中...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防范先拆迁后征地侵犯农民权益的措施有哪些 1、推进征地补偿新标准实施,确保补偿费落实到位。国土资源部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探索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合理分配征地补偿费。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各地每2至3年...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赠与合同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一、赠与合同需要公证么? 赠与合同并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要实际交付赠与财产赠与合同才生效。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就不能撤销赠与。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公证...

·欠债不还保人还吗
    欠债不还保人还吗?债务纠纷在生活中十分常见,尤其是面对债务人欠债不还时,债权人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因此,面对债务纠纷时,维护债务人的权益就是十分有必要的。那么,在有担保人的情况下,欠债不还保人还吗?律师为您解答。一、欠债不还保人还吗?我国法律中规定了,面对欠债不还这种情况时,担保人...

·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怎样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我国存在着许多无效的婚姻,对于这些婚姻在我国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也就是说不能够引起法律上的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常常有人弄不明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与无...

·民事诉讼中的赔偿
    民事诉讼中的赔偿  民事诉讼中关于赔偿的规定: ?????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