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孩子受到伤害而向孩子隐瞒了离婚的事实。”隐离族”是情感生活中最为纠结的一群人,平和幸福的表象之下,暗流汹涌的是苦涩与无奈,孩子、父母、亲情、面子……这一道道关卡,使他们陷入一个难以自拔的情感困局,为了一个谎言,要用100个谎言来圆它。“隐离族”选择“隐离”的女性群体,要远远大于男性群体。a、隐离婚的类型1、有选择地隐,主要是针对单位隐瞒,不希望私人情感问题影响工作提升,免受他人议论,这种方式是一种对自己适当的保护,无可厚非,不把自己的生活全部暴露在众人视线之下,可以避免很多麻烦,自己也不会有太大压力。2、全部隐瞒,包括孩子和父母,则有可能最终变成一种无法承受的压力,这种状态持续时间长了,就像高压锅一样,最终会爆发,伤人伤己。4、“隐离”虽然是种新现象,却和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因为社会对于女人离婚还是有一定的偏见,离婚伴随的往往是流言、八卦甚至歧视,所以一些“三高”女性才选择“隐离”。b、隐离婚的规劝“隐离”和“隐婚”一样,是现代感情的一种非常状态,但是“隐离族”要承受大得多的心理压力,如果不积极去解决,有可能使感情的伤口越来越大,不但伤害自己,还会伤害孩子和家人。c、隐离婚的顾虑分析“隐离族”的几大顾虑做了具体分析:“首先不要低估孩子的承受力,与离婚的伤害相比,谎言的伤害程度其实更大。孩子一旦知道了真相,长大以后他会对亲密关系产生不信任和恐惧,对未来的婚姻和情感生活会产生致命的影响。如果孩子已经懂事,不如父母坐下来好好和他谈谈,坦白这个家庭发生的问题,告诉他这不是他的错,父母对他的爱不会有任何改变,这比一味隐瞒效果要好得多。”对于父母,离婚这样的事情应该对他们坦诚相告,婚姻关系只是法律上的,而父母却是血脉相连,即使他们不能理解你,也会无条件地爱你,宽慰你,所以不用有太多顾虑,父母肯定愿意你尽快走出阴影,而不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二、隐婚的相关介绍隐婚是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却并不对外宣称自己“已婚”身份。都市里有很多已婚男女在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他们的无名指上没有戒指,像单身贵族一样出入各种场所。一项“隐婚调查”显示,有近37%的人因为担心公开婚姻会使自己失去老板或客户的信任而甘做“隐婚族”。他们年龄大多集中在25岁至35岁之间,其中以女性居多。隐婚族指已经办好结婚手续,但在公共场合却隐瞒已婚的事实,以单身身份出现,因此也称为伪单身。隐婚族以白领女性居多,年龄为25-35岁,而男性较少,显示出隐婚族并非想象中的为了要在外风流快活,而刻意隐藏身份或回避婚姻责任。相反,大部分隐婚族都是因为社会与职场上的压力,而回避婚姻话题。如时下很多年轻人觉得办婚礼大费周折,既劳民又伤财,所以他们只领结婚证而不办婚礼。“隐婚族”的特点是,接电话时神神秘秘,语气又相当暧昧;自称是快乐的单身贵族,却避谈感情婚姻;无名指上没有婚戒,但出现白色印子;平时与异性关系热络,可是私下却不会保持联络;热衷社交应酬,但到假日时就不见人影。当前社会中隐离婚和隐婚的人不再少数,很多人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才选择“隐瞒”的方式,但是不论什么原因,都不可超过道德的底线,对他人进行伤害,如发现对方的的欺骗行为且对自己造成伤害,可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酒后寻衅滋事罪的内容如何? 其实在ktv,酒吧,大马路上等一些场合,总是会出现很多的酒鬼,他们喝的很醉,意识不清醒,本来在正常生活中也不是什么非常正常的人,因为酒精的刺激下,胆子也一下子肥了,所以总是会砸场子,打架各种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酒后寻衅滋事 ...

·合同诈骗报警受地点限制吗
    不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

·庭前审查的内容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在开庭审理之前,一般法院会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庭前审查,了解清楚了案件的具体情况之后,日后开庭审理才能尽快的对案件作出处理。那通常庭前审查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庭前审查的内容都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和《法院解释》的有...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是什么 房屋首付赠与合同范本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 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乙方:,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址;省市街道号 甲方、是乙方之,甲方决定赠与乙方个人购买房屋首付款项。 依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赠与协议: 第一...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
    一、回迁房买卖税费是否需要交纳 回迁房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 二、目前二手商品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

·一般注册商标可续展多少年
    注册商标可续展多少年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

·关于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

·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这需要先对自首的情节作出认定,那一般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

·一、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
    一、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可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愿意遵循这样的一种原则都是可以的,并且法院所做出的一个判决也是具有一定的效力的,通常情况下对于其他的案例都有一个指导性作用。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中国刑事诉讼法二审具体指什么?
    在法庭上,超过一半以上的刑事诉讼案件都不是一次决定的,这就涉及到中国刑事诉讼法二审,于是很多人会在刑事诉讼当中产生一个疑惑,中国刑事诉讼法二审究竟具体指的是什么,并且刑事诉讼二审究竟是不是终审呢?今天我们就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相关问题,请往下阅读。 一、什么是刑事诉讼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