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多数的用人单位肯定不会主动承认员工工伤这样的事情的,所以员工个人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必须要方方面面都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说在医院治疗期间或者其他时间,自己有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相关通话记录的话,要注意保存通话记录作为证据,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工伤认定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那么,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一、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是否可以?
  
  1、电话录音仅仅只能作为劳动关系和工伤认定申请的一部分证据材料,如想认定为工伤,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外,还应提交其他相应的材料才可以。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哪些?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以下证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没有劳动关系工伤该什么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认定条件的证据,首先劳动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当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需要个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条,用人单位发放的可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工作纪律,或者是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职工不需要提供上述全部材料,但至少必须提供一种材料,供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巧条规定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
  
  社保局在要求当事人提交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的时候,电话录音只是其中一部分,并不能够作为所有的证据。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个人只有通话录音的话,这样并不利于工伤认定工作的展开,因此,工伤认定只有通话录音能当证据的话,建议员工个人还是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收集一下其他的材料吧。
  
  

·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
    我国的教育部和各位家长,其实在针对孩子性知识方面的教育是非常缺乏的。我国孩子从小针对性方面了解的就相当少,有些情况下被犯罪分子伤害的时候,可能也并不知道,所以近几年来,就有越来越多的新闻报道猥亵女生这样的犯罪案件。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猥亵女生该如何进行认定?一、猥亵女生该...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
    存在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会构成刑事责任吗偷税漏税不去处理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
 &nb...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了,同时也属于必须要处理的事情之一。而实际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婚姻法采纳了约定财产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书...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

·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许多的工作中,都会发生一些劳动争议,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先进行协商调解,在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职业,也就是劳动关系调解员,他们会运用专业的知识化解纠纷,进行协商。那么,劳动关系调解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充...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液氨购销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金额、供货期限: 产品名称 数量 出厂价 总金额 供货期限 液氨 吨 元/吨 万元 [ ]年[ ]月[ ]日前。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
    离婚的方式就俩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到司法机关起诉离婚,对于第一种方法,因为是双方协议解决,因此没有什么难度,但是对于第二种方法对于大多数来说,因为程序较难,实际操作就会较为麻烦,那么,夫妻感情出现危机起诉离婚怎么做呢? 起诉离婚怎么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

·善意取得的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
    善意取得的交付不包括占有改定?善意取得不适用于占有改定的情形,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