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
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
   商业车险包括哪些险种?和交强险相对,商业车险是无需强制购买的保险,车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购买。所投的商业险费用根据种类和保险公司会有浮动,建议到官方网站和直销平台购买。为避免损失,最好进行组合购买。可事先了解各个险种,以下是可供参考的资料:
  商业险保主要有:
   一、车损险
  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
   二、三者险
  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进行赔偿,保费价格根据保额的大小对应相应的保费,强推险种(不管其他什么险种不保,但是该险种必须投保,20万-50万是推荐价格,基本上能应付大小三者事故)
   三、车上人员责任险
  赔偿范围通字面意思,车上人员损伤锁产生的医疗费用,价格根据保额大小变化,一般在一两百左右,非推荐险种(一般情况下个人都有保以外伤害险,而且该险种必须是其他险种赔偿完后做的补充,所以不是很推荐,视个人情况购买吧)
   四、盗抢险
  指车辆被盗后车辆的赔偿以及因被盗产生的车辆损坏、丢失的赔偿,保费根据车辆购置价乘以折旧率后的数值变化而变化,价格不高,非推荐险种(该险种非常适合常年在外地,无固定停车点、停车库的司机)
   五、附件险(该险种必须在投保基准险的情况下才能投保):
   (一)不计免赔特约险
  该险种为上述4个险的补充险种(可以在上述4个险种中选择),如果不投保该险种,那么当有需要根据事故责任比例赔偿的,那么在赔偿时先根据责任的大小扣除一定免 赔率计算出来的免赔额再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价格根据上述4个险种保费变化,强推险种
   (二)自燃损失险
  车辆因自燃而产生的损失、施救费的赔偿,保费按照车辆购置价折旧后根据车辆增加而增加,新车不推荐,老车推荐(新车如果发生自燃可以找厂家,而且保险公司也会让客户找厂家解决)
   (三)玻璃单独破碎险
  指车辆使用中玻璃单独破损的费用,但不包括后视镜的赔偿(因后视镜也有对应的险种,但是个人觉得貌似没必要投保),非推荐(该险种选择条件同盗抢险)
   (四)划痕险
  车辆使用中无碰撞痕迹的单方面车漆损伤,强烈不推荐险种(首先,该险种赔付率有点高,新手么,划擦是很正常的,所以投保该险种一般会有对应的免赔额,即你产生的损失,赔偿时会先扣除免赔额的那部分,金额又少还影响下年度的保费,赔得次数少,不划算,赔多了,保险公司就不会给你车子投保商业险了)
  以上险种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十分有用。平日购买赔偿车辆停放时的损失险种、盗抢险,划痕险等其他附件险可对车辆因为被盗和划擦产生伤痕等损坏而赔偿的险种,日常防损建议购买。要注意车险的购买时间,不要断保,新车购买保险也要全面一些。
  
  
  

·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
    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当中的一种,根据法律的规定,这种权利是一直受法律保护的。那么对于作品的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发表权可以多次使用吗 发表权,又称公开发表权,指的是著作权人有权...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经常因为某些原因对工程实行分包。因此,引发了工程项目分包产生的合同纠纷风险,企业如何对风险规避或将之降为可容许风险,防止阻碍企业发展。那么如何防止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下面我们对建设工程分包责任纠纷,进行相关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
    一、夫妻离婚后子女的财产分割如何进行?夫妻离婚后子女一般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夫妻之间的财产与子女没有关系,而子女的财产自然也不能因为夫妻离婚而被分割。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那样分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

·夫妻财产约定的对象范围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对象,既包括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种规定,是因为夫妻双方作为共同生活的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

·新刑法关于盗窃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刑法关于盗窃罪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⑵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⑶个人盗窃公私财物...

·有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
    有贷款的房子能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进行...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 债权...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