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您的位置:首页  »  
 

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夫妻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如果达到了分居离婚条件的话,则法官在调解无效的时候往往就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我国就分居离婚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其中就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分居达到了一定时间才行,那么到底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起诉离婚要分居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你的权利,不管分居多少时间,均可以提起离婚,但是分居2年是感情破裂的也即离婚的条件。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法律中规定需要夫妻持续不断的分居达到两年,并且在这段期间双方都没有履行过夫妻义务。不过分居也是有前提条件的,要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居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就不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
  
  

·同居与婚姻的法律效率上的区别
        同居关系只是一种事实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婚姻关系则是法律关系,无疑是受法律调整和保护的。它们之间在法律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

·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有哪些?
    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有哪些? 我们难免会在生活中遗失东西,对于遗失物品我国制定了管理办法,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办法包括有哪些呢?各级政府部门负责遗失物的登录、保管等工作。在各个场所拾得的遗失物应交给当地相关部门处理,若无人认领超过期限又该如何处理,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广州...

·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又一次毕业季结束,大波毕业生强势来袭,租房大军也势不可挡。马有失蹄,人有失足,如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后才发现不合适,那么还能取消吗?接下来,为您从不同方解答——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可取消。 首先是在友好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
    现在,为爱车购买一份保险几乎已经是每个人的潜意识行为了,毕竟现在马路杀手越来越多,但好多司机买了保险依然存在驾驶逃逸这种行为,对于驾驶逃逸这种情况,有的人认为既然我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就该理赔,而有人认为针对逃逸已经属于恶劣行为,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赔偿,那么在现实生活中,逃逸保险公司...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人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一人欠款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之间存在的财产分别所有的约定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没有证明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共同债务就应该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已经离婚,仍然承...

·离婚诉讼案件及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拆借合同主要是发生在金融市场比较多一点,由于拆借合同涉及金额较多,影响范围较大。所以在签订拆借合同的时候,就要求对拆借合同方面的知识要有所认识。要不然的话,是很容易引发合同纠纷的,遇到类似问的话,您也不能着急,可以理性的进行解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很多人拥有了划拨土地却不是十分的清楚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在这里就有的我们从划拨土地出发介绍一下,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获得的方式以及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1、什么是划拨土地划拨是用地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无偿或部分安置、补偿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法。划拨土地没有使...

·信用卡诈骗罪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他们的职责都是非常明确的分别负责这不同的功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一些诈骗行为最为常见的是信用卡诈骗。关于信用卡诈骗罪也是需要经过一系列流程的。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一、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

·事后感谢是否构成行贿罪?
    行贿罪是指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给国家政府官员财务的行为,这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行贿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贿罪也分为事前行贿和事后行贿,刑法对于行贿罪有明确的规定,那么行贿罪的定义和认定方法又有哪些呢?下文对事后感谢是否构成行贿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行贿罪的定义和目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