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的活动,开发商就会让购房者缴纳所谓认筹金的费用,来吸引购房者来买房,但其实像这样认筹的活动,国家是明令禁止的,是一种非法活动,那么买房子认筹金可以退吗?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一、买房认筹金能退吗1、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燃眉之急。2、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的时候,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应,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金是可以退还。而在认购和签订正式买卖合同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确定,防止有损害自己合法利益的行为条款出现,签订任何条款是也要看清楚,要留心眼。3、需仔细查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开发商在认筹协议上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那么认筹金就不会退还;或是否认同直接将认筹金转为定金,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为“定金”,则可按照合同所约定执行,那就不能退款。二、 买房认筹金怎么退1、如果有认筹合同,先认真读读认筹合同。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合同如果提及认筹金相关事项,按照合同进行。如果合同没有提及,开发商不返还,可以直接起诉,或者找到房产局举报。2、开发商是否证件齐全。如果证件不齐全,完全可以随时要回,可以通过相应部门投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3、开发商如果没有履行合同,可以拨打房产局电话,消协电话直接投诉。由于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原因,后果要按照合同执行。怎么退这个问题的相关内容,买房有风险,买房前一定要谨慎,需认真查看合同,如果合同上有明确规定不退还或者将认筹金转为定金,那么认筹金将不会退还,所以买房时一定要慎重,若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在当下,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异常高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高发的社会现实,人们不经会产生这样一个疑问,未成年人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现在我们就将针对您对的疑问做出一些解答,希望对您破除对未成年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疑问有所帮助。 一、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劳动合同法》就是解决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最高法制订了相关司法解释,那么劳动合同法全文2017年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概况总结。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章程修改范文 一、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范文 股权转让后章程修改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召开。 公司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_____...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一、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不违法。没有发生破坏生产秩序和公共财物,文明罢工的合法,做旷工处理。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

·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正式步入社会工作之后,无论是进入大企业工作还是进入小企业工作,都应当签订劳动关系合同,避免陷入劳动关系的纠纷,毕竟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的劳动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关系确定法律规定的资料,您可以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一、一个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是民事纠纷,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1)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 (2)向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法院上诉、立案、庭审、判决 (4)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后规定期限内没有还钱,可向法...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实践性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一)实践性合同是什么 1、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标准,合同分为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由开始到结束往往会经过比较长的时间,在施工过程中许多因素都会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甚至发生工程事故,因此,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基建工程质量评定国标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基建工...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一、附条件房屋赠与合同范本什么样?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赠与标的物 2013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
    并购贷款无抵押可以吗?申请并购贷款的并购方应符合哪些条件? 一、并购贷款 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