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
您的位置:首页  »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在漏洞而引起合同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拟订合同条款,或者是最后签字的时候,这都不要冲动,提前来了解一下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这样才能够避免相关的漏洞问题,保障各方正常的合作关系。
  
  房屋出兑转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房东)
  
  乙方(二房东)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又将房屋转让给丙方使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 转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现乙方中途再将房屋转租给丙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房租转让费和转租费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2015年8月3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定金¥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其余¥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尾款在乙方交房给丙方之日(2015年8月6日)起,丙方直接和甲方改签合同成功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2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
  
  第二条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方必须保证不得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与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
  
  由于乙方不再继续经营,乙方转让商铺给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四条
  
  甲、乙、丙三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丙方支付除全额租金¥40000元(大写:肆万圆整)以外,并偿还丙方违约金¥5000(大写:伍仟圆整)元。
  
  甲方:(盖章/手印)
  
  乙方:(盖章/手印)
  
  丙方:(盖章/手印)
  
  签约时间:2015年8月3日
  
  签约地点:铺面所在地
  
  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出兑转让的相关情况,出兑转让的租金,约定好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各方对于最后的落款问题也不要忽视。在房屋出兑转让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所以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更加小心谨慎。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
    一、醉驾后车牌会被布控吗?醉酒驾驶是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车辆无关,是不会注销你的机动车号牌,也不会被布控。二、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二手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怎么续期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

·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若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实际的伤残等级。相信您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要求,而进行工伤鉴定的也是如此。那么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

·轻微酒驾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
    轻微酒驾拘留多久才会被释放?轻微酒驾拘留十天左右才会被释放,《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劳动仲裁也就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决定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时,对于劳动仲裁如何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1、案件受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很多人不晓得,在夫妻离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的,此时有一定的时效限制。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

·在我国网络诈骗犯怎么判刑
    在我国网络诈骗犯怎么判刑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平台和手段可以说是五花八门的。不过现在随着网络已经逐步渗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很多犯罪分子都认为利用网络实施诈骗,投资小、传播速度快,回报率大,所以网络诈骗还是比较猖獗的。我们在下面为您整理的法律常识是,在我国网络诈骗犯怎么判刑? 一、在我...

·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银行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银行破产清算的程序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清算清偿次序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优先债权、一般债权。 破产财产主要包括宣告破产时商业银行所经营管理的财产、破产商业银行在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得的财产和应当由破产企 业行使的其他权...

·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
    赡养父母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不但是一提到赡养义务很多人都认为是亲生子女对父母的赡养。然而忽略了继子女的赡养义务。那么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此时继子女对继父母有没有赡养义务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 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