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无论夫妻是否要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改变的,毕竟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而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解除了婚姻关系,也不能阻断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其中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姻法中对于子女抚养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不论是否存续,其与子女的血缘关系都是不可割裂的,即使夫妻之间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仍是子女的父母,不管是否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双方仍都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子女在双方年老以后,也同样具有赡养双方的法定义务。
  二、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
  既然抚养子女是夫妻双方的法定义务,那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如何来履行这种法定义务呢,这就涉及到了抚养费问题。在离婚案件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一般是通过支付子女抚养费来尽到自己的义务。那么,抚养费具体都包含哪些费用呢?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在明确了抚养费的具体项目之后,我们再来看看抚养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在具体实践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主要需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结合这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从而确定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和具体数额。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1、定期支付因为子女的抚养费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产生的,从而定期给付是最常用的一种支付方式,一般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分月、分季或分年进行支付。2、一次性支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开始会逐渐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3、以物折抵在离婚纠纷中,双方可以充分进行沟通协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中其应当分得的部分进行折抵小孩的抚养费,例如房产、车辆等,这也是给付子女抚养费较为可行的方式之一。但现实中,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只需要到子女18周岁成年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此时也是可以特殊进行处理的。要是需要对抚养费作出变更,最好协商作出处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所受的损失。然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在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验上,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再到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问题,同时对工程质量标准,有着不同的划分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那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过失犯罪案件的法律规定是刑法当中规定过失犯包括两种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
    一、醉驾所致交通事故会赔偿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只规定,在醉酒驾驶情形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法规并未排除。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征地拆迁律师:企业拆迁需要注意的重要四项  一、信息渠道准备   面临企业拆迁,我们必须做好随时能够了解拆迁的相关信息,包括拆迁方的信息和其他被拆迁人的信息。有了情报才能决策。知己知彼才能胜券在握。信息的重要性在拆迁中就如打仗的情报,很是重要,所以听到要拆迁的信息后,就要考虑怎么...

·因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夫妻离婚
    因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夫妻离婚,孩子是无辜的。所以孩子由谁抚养,应该是遵循哪个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一方,依据这个考虑原则,对方有过错而且你有能力抚养小孩子,孩子会很大的几率判给女方,并且可要求对方依法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离婚的夫妻的孩子在两岁以上,并且双方都在争夺子女的抚养权。人...

·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签订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署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但有些用人单位不会立即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入职几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不签署劳动合同则代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了解相关知识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劳动法规定入职多久必须签订劳...

·如果在网上借贷会被抓吗
    如果在网上借贷会被抓吗? 一、什么是网上借贷? 随着今年互联网金融的火热,网贷行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谓网上借款,即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开展金融活动,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个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以第三方支付方式向他人借出小额资金并收取利息,弥补了商业银行系统的不足,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

·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
    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一、老公欠信用卡会找老婆吗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妻子和丈夫一起还款,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可以不用还款。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形成原因有多种,但一般来说,无论哪一个企业都会存在债权债务的问题,来源有像贷款,债务等多方面的事情。如果一家企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那么这之前所欠下的费用的拥有者就可以看成是债权人,债权人拥有向企业讨还债务的能力并且拥有上诉或请求破产的权利,以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