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您的位置:首页  »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不管在什么时候,国家其实都是非常注重我国的高新技术发展的。我国在某些领域的高新技术发展,实际上已经处于世界领先的位置,就比如说我国目前在核潜艇方面的开发和技术革新就是首屈一指的。因此如果公司经营的性质是属于高新企业的话,在融资方面是非常有优势的,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能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通过高新认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原本的25%下降为15%。
  
  2、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高新技术企业因为它的特殊性,更容易获得国家和地方的科研经费和财政拨款。在很多地方,企业要想获得政策性资金扶持,必须得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它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基本门槛。
  
  3、是国家级资质。
  
  高新技术企业除了能享受税收减免之外,它更是一个国家级的资质,就像咱们平常熟悉的“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等很像,是企业有实力的象征。
  
  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意味着该企业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都是比较高的,说明企业在本行业、本领域的能力高,企业的品牌形象会更高,不管是对企业的宣传还是将来的招投标,都能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5、上市优先。在市场上,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得到融资,利于上市。
  
  6、吸引核心、高端人才。
  
  核心人才是一个企业能不能发展,能不能发展更强更大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如果一个企业获得高新资质,说明这个企业的实力很强,能吸引更多核心人才的加入。
  
  所以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不仅仅是税收减免、获得补贴,更是一个企业强大实力的象征,能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障企业未来能稳定向好的发展。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1、银行定期贷款
  
  银行是特许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其中,定期(质押)贷款是银行与特许人签定的一种正式合同,约定特许人在特定时期(贷款期限)内使用一定量的资本(本金)并支付既定比例的利息。
  
  2、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是一种新的产品营销和资产管理的运作模式,也是一种资产性资金融通方式。它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即出租人(所有者)在一定期间内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者)使用,承租人则按租约规定分期付给一定的租赁费,到期取得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实际上是以融物的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对于中小型特许经营企业来说,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的结合,集贸易、金融、租借为一体,运作比较灵活、简单,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是十分有效的融资方式。常使用的有营业租赁、金融租赁或者分期付款、售后租回等方式。
  
  3、风险投资
  
  当一个发展中的特许人需要额外的资本来使他的经营计划获得成功,但却缺少抵押品或者相关能力和资历来还付本息时,或者特许人想从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传统的债务融资而特许人又需要证明他自己能够还付本息时,该特许人可认真考虑风险投资本为公司融资的来源之一。但特许人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是:由于特许人需要资本来弥补“软成本”—包括人员成本和市场营销成本,特许人可能较难获得债务融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融资优势要体现在,首先一般能够从事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具备国家级资质的,本身这就代表了企业是有一定实力的。自然投资者肯定是愿意把自己的金钱投资给这些有实力的企业的,另外,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享受到国家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本身科研经费就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高新技术的开发是一种无形的商业价值,这一点也有利于企业融资。
  
  

·单位被告人可以指定辩护吗?
    根据辩护权的行使原则,单位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既可以由其诉讼代表人自行行使辩护权,也可以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行使辩护权。问题在于,在单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 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否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 与自然人被告人的辩护权相适应,单位被告人也应当享有指定...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哈尔滨集体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不断转变,一些传统的经济主体形式由于经营体制、机制的僵化和落后,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如果不进行改制就只有走上消亡的道路,在企业改制中,既涉及国有企业、也涉及集体企业,而对于职工的安置和补偿则是改制最大的难点之一...

·离婚要求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离婚要求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是有一定关系的,那么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

·重婚罪怎么受理?
    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告对方重婚犯罪。但是这个重婚罪怎么受理呢?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才行,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为了使每个公民更好地行使自诉权,即防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过严,限制了公民的刑事自诉权...

·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犯罪一定会被判刑吗
    公民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并且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那人生档案上面就会留下案底、污点,这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那实践中要是罪犯被判的是缓刑,最终也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此时判缓刑会有案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判缓刑会有案底吗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

·夫妻哪方面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哪方面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之间有关婚内财产约定的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的,按法律规定来判定。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的。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
    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法庭上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问题十分重要,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各种家庭纠纷问题。所以很多都会选择在离婚前进行财产保全,以保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会比较顺利。那么,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押金吗?下面就来简单介绍一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确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