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您的位置:首页  »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二)查看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利用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在用途、位置和界限上应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互一致。(三)查看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我国法律,只有经过出让的土地才能从事房地产开发。开发商在向政府缴纳一定地价款后,才能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此证的企业开发的房子不能买卖。(五)查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买期房应查看开工证,以确定开工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纳入年度施工计划。买现房检查工程质量检验单看房子质量是否合格。(六)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买房时要查看的证件有哪些
  买房是一辈子的大事,我们在买房过程中经常听说“两证”“五证”的概念,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证件的事情:首先是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要查验开发桑的经营资格证书,即开发商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而购房者在卖场过程中要关注和房屋产权有关的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俗称“两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开发商不管是销售现房还是预售期房,此时都是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先取得了相应的证件才行,否则的话购买到这一的商品房,购房者就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就有必要审查开发商的证件。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虽然两者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流程的,那究竟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离...

·聚众斗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

·一、结婚一年不退彩礼算骗婚吗?
    一、结婚一年不退彩礼算骗婚吗? 没有骗婚一说,但如果男方要求退彩礼,彩礼就应该退还。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
    股东代表诉讼公司法有哪些解释《公司法解释(四)》第23条至第26条用四个条文对股东代表诉讼进行了规定。该部分主要完善了股东代表诉讼机制,细化了当事人地位、胜诉利益归属、诉讼费用负担等规则。同时,也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进行了具体解释,明确了《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涉及的两类不...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以为,只要夫妻一方有过错(如有第三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有过错方就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那到底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得财产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

·损坏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立案吗
    如果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符合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不可以,劳动者自己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

·老板做假货员工不知情会判多久
    老板卖假货,员工不知情的话,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员工知情参与卖假货要付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

·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其他指定居所、不得会见他人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如果有人手中不方便,便会找亲友借款应急,但是,有些借款并不是用来应急,而是借用大量的资金来从事次他的事情,民间借款到达一定的数额便会成为非法集资,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借款超出多少为非法集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