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您的位置:首页  »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虽然现在也允许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了,但就购房的首付而言还是需要由购房者自己来承担的,如果所在的城市房价比较高,此时想要购买的房子又比较大、地段比较好的话,则首付也是个不小的压力。那要是买房子钱首付不够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巧妙使用住房公积金对于公积金余额较多的人来说,可以尝试以购房手续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以偿还垫资机构。这样来,成本比凑齐首付低很多,只有约一个月的短期拆解利息,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省下一笔首付款或者解决缺乏首付难题。2.申请工薪贷款对于收入比较稳定的事业单位和编制内人员而言,可以申请“工薪贷款”。除了事业单位和编制内人员外,这部分贷款既可以用于个人消费,也可用于购房,贷款期限一般短于3年。3、有价证券变现如果生活中购买了基金、股票等,在需要钱的时候可以变卖,虽然匆忙变现可能会损失一部分收益,但在借不到钱的情况下这也是一种办法。4、以旧房子作质押来买新房子质押旧房子获得贷款来付首付,在实际的操作中可获得较大额度的贷款。但是,这意味着同时还两个贷款,而且质押获得的贷款利率更高,贷款年限也会缩短。需要注意的是,被质押的房子房龄不要太长。5、有保险者可申请保单贷款如果你购买了商业保险,那么通过保单来贷款也是可行的。而且很多保险公司的保单都可以贷款,但也会有一定的风险和金额限制,要咨询保险公司。需要注意的是这也是无疑给自己增加了一笔贷款,一定要衡量下自己的还款能力才行。6、其他贷款变现抵押贷款、信用贷、消费贷等,也是一种常见的方式,不过这个适用于短期贷款和小额贷款的情况,因为要背负两份贷款,如果还款周期太长,金额太大,还款压力可能会比较大。除了以上提及的几点,有意向的买家可向国有控股银行咨询,在商业贷款和信用卡消费上,争取一定的优惠,也是比较常用的途径。买房不易,且行且珍惜。对于首付买房一定要在自己利索能力的范围内,否者不但会增加的自己的还款压力,还会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一般情况下购房首付都是房屋总价的3成,但就算这样对于一些家庭而言,可能也不太能拿的出首付。而在首付款不够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拼凑。现在有部分银行推出了首付贷,即可以针对购房首付申请贷款,不过此时的利率是很高的,因此您还是要慎重选择。对于买房子钱首付不够怎么办的问题,要是你还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确定标准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丧失劳动能力后至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段期间内,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其颁布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误工费数额如何计算,规定得较为详细。...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怎么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怎么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一、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一定胜诉吗? 有借条有还款协议不一定会胜诉,借条和还款协议之所以是有力的证据,主要是因为能直观有效的证明对方确实有借钱未还这一事实,但是如果借条和还款协议写得不规范,让对方有空可钻,失去了证明力,就不一定能胜诉了。 二、欠钱...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认定要求 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 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①完全责任。 指医...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组成了夫妻财产,其中财产的性质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理也就是不同的。因此,实践中,很有必要区分清楚哪些是法定夫妻个人财产,而哪些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一、法定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范围 法定夫妻个人财产...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产权情况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遗产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养女、继子继女)、父母(指亲生父母、养父养母、继父、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此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分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则由遗产人...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要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买房产的话,此时的房产属于按揭房,办理下来的房产证都是要抵押在银行的。而这种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有的也会有想要退房的想法,那此时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

·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 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在嫌疑人、被告人申请获得批准之后,其实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到了规定的时间之后,要么就是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要么就是变更取保候审措施。那在解除的情况下,一般取保候审多长时间解除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取保候审多长时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