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赔多少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事故赔多少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赔多少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赔多少钱,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医疗事故非常的频繁,导致医患关系也十分的紧张,如果一旦医疗事故,患者肯定会要求医院进行赔偿,那你知道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赔多少钱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医疗事故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因此,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院会按照上述的项目对患者进行赔偿,至于具体赔偿多少钱还要根据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而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以上就是我们对医疗事故赔偿的相关介绍,如果由于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除了赔偿丧葬费还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才行,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
    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怎么办?判刑员工被辞退没休完的公休就不作数了,而且因为判刑被辞退的也没有任何补偿。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带结婚证吗?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带结婚证吗?办理离婚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财产清单及其它证据材料,复印留底,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证据材料复印件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到法院立案庭。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

·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作为死者的继承人,法律赋予了他们一定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往往就是与财产继承相关的。对于这个继承权,也是有丧失的可能。那么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呢?具体内容,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吧。 一、继承人有哪些权利 (一)接受、放弃继承的权利 接受继承的权利,是指继承人有权就同意接受被...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一、如何确定合同的履行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

·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迫于单位的压力而往往被迫加班。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实践中,有些单位不顾法律的规定,不但长期要求其员工加班,而且还不付加班费,那单位的这种长期加班不付报酬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根...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规定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山东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 征地补偿 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
    股权投资公司设立多少钱才行?我们知道,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拘留时间的期限有多久 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

·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通常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上来,而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实践中很多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说交通肇事立案标准,其实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介绍。 一、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