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
您的位置:首页  »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但是迫于经济能力只能选择贷款购买二手房,而贷款购买二手房就必然涉及到了过户后的抵押登记问题。那么,二手房该怎样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呢?很多人还不能清楚地把握其流程,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房产抵押登记办理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时候办理抵押登记?
  
  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房屋过户后拿到新的房产证即可办理二手房抵押登记。
  
  一般来说,自行办理过户,当天即可拿到房产证;委托他人办理过户,约5个工作日后可拿到房产证,具体时效以实际为准。
  
  二、办理抵押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通过中介办理要比自行办理简单方便很多。一般如果通过中介交易的房屋,抵押登记流程主要有四步:
  
  1、光盘报送
  
  中介申专员整理批贷后的抵押材料,确认无误后使用住建委单机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录入完成后进行刻盘,之后将光盘和抵押材料一并交接抵押专员;抵押专员将光盘带到住建委进行导入,再根据各区县住建委要求进行递送抵押。
  
  2、去住建委抵押
  
  由中介抵押专员预约抵押登记,预约成功后携带光盘到住建委办理抵押,约5-10个工作日后,住建委出他项权利证并在房产证权利页上盖一个抵押登记章。
  
  备注:
  
  (1)办理抵押登记后出他项权利证,各城区时效不同,具体以实际为准;
  
  (2)各区县预约抵押和抵押标准各不同,时效也不同,具体以实际为准。
  
  3、交接新房本和他项权利证
  
  中介专员扫描并上传系统后,将他项权利证交给银行。并将房产证返回至购房者。
  
  4、银行放款
  
  银行贷后审查完成,他项权利会留在银行作抵押,之后银行放款。至此,二手房抵押登记办理完成。
  
  特别说明:
  
  (1)通过中介办理抵押登记,按照中介的收费标准交抵押登记费;个人办理抵押登记,商品房每笔80元,公房、经适房每笔40元。
  
  (2)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①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②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③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④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⑤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您通过学习和了解相关的知识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便利,当然也可以通过委托中介办理,省去许多的麻烦。但我们要提醒您,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很多时候容易发生纠纷,此时可以咨询律师,让专业律师为您解决纠纷。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不赔?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赔不赔?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3、因发生交通事故...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
    农村企业融资方式可以有哪些?城市和农村的融资方式其实都差不多,但是相较而言,农村企业融资方式要比城市的融资方式要少一些,在这一方面和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实力比对有关,所以在现今这一阶段,我国的农民们可以利用的融资方式着实有限,但也不是没有,我们为您整理出了农村企业融资的一些方式可供参...

·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现如今的社会上,国家为了更好的管理,我们小到每开一个商店,大到成立一家公司都需要到国家的相关部门进行法人备案等相关手续,在我们每成立一家公司后,公司最重要的部门就是财务部,财务的好坏可以说是直接影响着一个公司的发展情况,那么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能否解除试用期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从该规定可以看出,裁员的顺序应该先从较短期限的劳动合同开始,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对来说是最短的。另外,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上来看,不裁减试用期劳动者,反而裁减工作年限长的...

·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如何算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时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计算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又认为需要该...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
    签了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在发行上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的区别有哪些呢? 一、发行条件不同 1、公司债券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

·入职第一个月没有工资怎么办
    您经过用人单位的层层筛选,千辛万苦进入公司。从入职开始到一个月,也是发工资的时候,是您的辛勤付出得到回报的时候。但是有的新员工会发现入职第一个月没有工资,自己也很诧异,但又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工资,对此也是有很大疑问和不解。遇到这样的情形该如何是好,接下来,我们将告诉您该怎么办。 一...

·怎么限制探视权的时间,终止探视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离婚后因为感情不再,常常试图阻碍另一方行使子女探望权,很多纠纷也就不可避免。那么,下文将为您介绍一下探视权是什么,怎么对探视权时间限制的问题,帮助你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探视权是什么? 所谓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