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举例说明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
  
  在机动车数量如此庞多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制定相关法律,为了车船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供车船信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检验手续时核查时车船税完税情况。那么有关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调整了纳税时间和地点。
  
  《车船税法》将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调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当月”;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由“省级人民政府自定”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二、完善了税收优惠。
  
  
  除保留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免税优惠外,还增加了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免税等税收优惠。
  
  三、优化了税负结构。
  
  
  一是增加了大排量乘用车的税负,排量越大税额越高;二是对挂车按相同整备质量的货车税额的50%计算应纳税额;三是大幅增加了游艇的税负。
  
  四、改革了乘用车计税依据。
  
  《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五、扩大了征税范围。
  
  原《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将现行不征税、在单位内部行驶或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了征税范围。
  
  六、举例
  
  1.北京
  
  对于北京市排气量在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来说,2012年的车船税将下降50元到130元不等。2011年12月31日,北京市正式颁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细化计征,同时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
  
  征乘用车税按排气量计
  
  据了解,车船税法在完善征税范围、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调整税负结构、规范税收优惠和强化征收管理五个方面作了重大调整。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计征,并依照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税额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体现了节能减排和对汽车消费的政策导向。
  
  以乘用车来说,在2012年以前,对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只分为两档,即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微型客车,年基准税额300元;1.0升以上小型客车,年基准税额480元。而在新《办法》中,按排气量划分出七档,其中,1.0升(含)以下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300元不变;1.0升至1.6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下调到420元;1.6升至2.0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维持480元不变;2.0升至2.5升(含)排气量的,年基准税额提高到900元,增加了420元。此后排气量越高,年基准税额也越高。4.0升以上排气量的为最高的一档,年基准税额高达5280元,增加了4800元。
  
  由于车船税额调整和减征的双重因素,2.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比2011年有50元到130元不等的下降,而这部分的乘用车占北京市机动车总量的70%;排气量为2.0至2.5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提高了270元;占总量6%的2.5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税额至少提高了1120元。商用客车的税额适度提高。为支持北京市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发展,对货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税额维持不变。
  
  因限行按年减征两个月税款
  
  《办法》除国家法定减免车船税外,北京市在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授权的减免税范围内,为缓解北京市交通压力,倡导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对公交客运和公路客运车辆给予了免税优惠;为减轻农民负担,还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予以全额免税。
  
  考虑到北京市实施车辆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特殊因素,对北京市实施交通管理限行措施期间,北京市乘用车辆按年减征两个月应纳税款。不同排气量乘用车享受两个月减征税款额度有所不同。如排气量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年应纳税款减征50元。
  
  单位车主也可由保险机构代收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1月1日起,非新购私车的车主缴税方式与之前一致,可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部门车船税征收场所缴纳税款。
  
  由于采取纳税人一次即可同时办理保险业务并缴纳税款的方式十分方便,从2012年起,将单位车辆和新购车辆一并纳入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范围,地税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单位车主,自2012年起,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即可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或在办理交强险业务前,到地税部门按辆缴纳车船税。
  
  2.辽宁
  
  从市地税局了解到,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的《辽宁车船税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不再按车型征收,而是采用与车辆价值息息相关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排气量2.0成为临界点,排量越高所缴纳的车船税越高:排气量1.0至1.6升(含)只需缴420元,比旧标准便宜60元;排气量在1.6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缴纳税额不变,仍为480元;排气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上调至900元;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适用税额有较大提高,涨幅最高的为4.0升以上乘用车,税额达到4500元。
  
  “虽然这60块钱不多,但按现在的油价算算,相当于省了八升多油呢。”车主李玉梅在得知此消息后颇为高兴。但正打算买台私家车的市民董文显得很冷静,他说:“对于我们普通百姓,买车也是买2.0以下的,十几万都花了也就不太在意那60块钱了。”买车看车的市民在选择车型时,并未受到车船税调整的影响,“丹东还是购买经济型车的人比较多,大排量车型占的市场比重并不大。”
  
  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可在办理或续保机动车交强险时,一并申报缴纳车船税,以避免车辆年检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在办理缴纳车船税手续时,还要提供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等资料
  
  3.山西
  
  2012年3月,山西省地税局确定了新的车船税标准,对公共交通车船免征车船税;对于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此次新规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纳税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的同时交纳车船税,也可以在购买交强险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核定载客人数9人(包括9人)以下的乘用车,计税标准总共分为七档
  
  排量在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为180元排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元排量在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60元排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720元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1800元排量为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为3000元排量为4.0升以上的年基准税额为4500元
  
  除乘用车外,核定载客人数在9人以上的商用客车(包括电车)计税标准。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有关车船税完税号是多少的相关资料,由于机动车,船等数量问题的原因,我国管理起来比较有难度,为了解决这一管理问题,我国才规定了车船税问题。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
    一、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情形有哪些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
    一、离婚上诉分割财产时效是多长?1、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

·精神病人犯罪是否负责任
    公民只有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实施的具体行为才是符合其意愿的。如今的社会中存在大量的精神病人,那要是精神病人犯罪的话,此时是否需要负责任呢?要是需要负责任的话,又该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精神病人犯罪用负责吗 根据《刑法》第18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

·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犯罪人员犯的罪行不止一种,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但在犯罪人员所犯罪行中,可能会有一些罪行比较严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一些罪行较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那在实践中,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

·公司法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公司法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要至少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的法人享有民事权利的同时要承担民事义务,对公司的债务也有责任。公司在定好法人之后要有一个授权书,有了授权书之后才能证明公司法人的身份,公司法人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一、公司法人授权书...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一、亲属继承权顺序是怎样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起诉小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
    起诉小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吗?起诉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都会得到法律支持。夫妻俩对于婚后共有财产,有共同和平等的处置权,但是在处置财产不是用于家庭正常开销时候,需要夫妻俩一起协商解决,没有经过协商,一方私自处置共有财产给第三者,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有权利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俩...

·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么收集
    一方在婚内有出轨行为的,对另一方的伤害是很大。而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往往也就会要求离婚,不过此时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出轨行为,那法官才有可能做出离婚判决。究竟实践中一方出轨离婚的证据要求怎样收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时需要哪些证据 ...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确立保险标的一般就是指保险的对象。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后,也就是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会一直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它也因此是处于连续不断的变化之中的。对于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想必大多数人都没有一个清楚完整的认识。为此,我们针对保险合同生效后...

·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
    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 企业重组是企业改制的一种形式,是企业为争取更好的经营而采取的一种有效合理的手段。国家对于企业重组改制的具体操作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到底企业改制重组程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带领您对企业重组改制的内容做一些了解。 一、企业改制方案的内容 (一)改制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