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我们都知道,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对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只是二者的处理方式不同,但是有些时候在提起之后发现还有些东西没有上交或者不想告了,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可以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撤回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申请行政复议是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申请人可以依法处分自己的这一权利,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但是这种处分自己权利的行为也可能影响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放任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是有条件的。(1)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是在复议决定作出之前;(3)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批准。为了维护行政复议活动的严肃性,规定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受理;必要时,上级行政机关也可以直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在行政复议的决定作出之前,如果我们向商标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时间条件,否则是不能改变的,因此我们要在此提醒您,再提起了行政复议之后,一定要注意关注时间和进度。
  
  
  

·讨债技巧—擒贼擒王催款兵法
    

擒贼先擒王法,就是捕杀敌军首领或者摧毁敌人的首脑机关,陷敌方于混乱之中,便于彻底击溃之。  

擒贼先擒王之一计催款活动中的主要内容是:面对欠债方,催款时要找能够拍板还钱的人作为讨债目标,即找到所谓的“王”,以迫其还债,不要与其下属或不相干之人纠缠不清,空耗精...

·办理交强险都需要什么手续
    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

·房屋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
    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出租缴纳的税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个人出租非住房。第二种是个人出租住房。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北京集团公司成立条件包括哪些? 一、在北京成立集团公司的条件包括哪些?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很多在职的女性加入到生育大军中。作为员工的准妈妈们除了合理调节工作和生活节奏外,还需要掌握一些关于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方面的知识,那么劳动合同法对孕妇的保护规定包括哪些?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法律法规在这方面有规定?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一、孕期内...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被判处渎职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明确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该怎么处罚呢?我...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
    怎样去法院起诉婚姻诈骗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2、户籍真伪,记住其户籍所在地,询问当地派出所有无此人;3、结婚记录,查找一下其...

·合同一方违约,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同时支付违约金?
    合同其中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主张赔偿的方法,主要有以下2种类型: 1、买方违约的,卖方可以不退还定金,以及另外向买方主张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其中,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照合同约定违约金支付;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照实际损失+可预见收益计算。 ...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如何确认拖欠工程款的诉讼主体 (一)一般而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指发包人与承包人。 企业可按合同约定确定相应的对方当事人。但企业本身主体又较为复杂,设有子公司、分公司、工程处、项目经理部:其中子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权成为民事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分公司若领有工商部门颁发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