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事故中的伤残情况主要分为了四级,其中有一级是三级丁等。不同的等级下面,对患者的赔偿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三级丁等医疗事故应该赔偿多少钱
  
  医疗事故等级对应伤残等级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补助赔偿计算。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九级伤残)按20%计算。计算公式为:居民年平均生活费×30年×20%
  
  由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行计算:60周岁计算15年、61周岁计算14年、62周岁计算13 年、…68周岁计算7年、69周岁计算6年,依次递减,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须注意的是,计算年限确定后,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
  
  二、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标准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三级丁等医疗事故指: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1、边缘智能;
  
  2、发声及言语困难;
  
  3、双眼结构损伤,较好眼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30ms(毫秒),矫正视力0.3、0.5,视野半径30°;
  
  4、双耳经客观检查证实听力损失大于41dbHL(分贝)或单耳大于91dbHL(分贝);
  
  5、耳郭缺损2、3以上;
  
  6、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需行肺段切除术;
  
  7、甲状旁腺功能轻度损害;
  
  8、肺段缺损,轻度持续肺功能障碍;
  
  9、腹壁缺损小于1、4;
  
  10、一侧肾上腺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1、一侧睾丸、附睾缺失伴轻度功能障碍;
  
  12、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3、一侧卵巢缺失,一侧输卵管缺失;
  
  14、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正常,可以手术重建功能及装配假肢;
  
  15、双大腿肌力近V级(五级),双小腿肌力III级(三级)以下,临床判定不能恢复。大、小便轻度失禁;
  
  16、双膝以下缺失或无功能,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7、单侧下肢膝上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侧膝以下缺失,另一侧前足缺失,可以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关于三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提供一些帮助。同时,我们还为您整理了三级丁等医疗事故的伤残情况,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吗?
    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吗?借条借款人可以是多人,借债人数量可根据客观事实进行确定,并签订借条,法律对数量上并无约束,据实书写即可。但是按照常规,借款应该一款一条,一笔是一笔,要求数额清楚,表达清楚。如果不嫌添乱,非要一张借条几个借款人搅在一块,肯定会出问题,到时候说不清楚,自然会有...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房屋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违约金标准合同法没有规定,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

·克扣工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劳动者辛勤工作,最怕的就是到发工资的时候,单位不按时支付或者克扣工资。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对劳动者的权益是作出了较多保护的,那要是单位克扣工资的话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呢?若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婚姻法》...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定
    我们经常在意识上去区分我们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一方面,法律对于杀人行为,也划分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些罪行各有定义,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分,需要我们加以分辨。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相关法规故意杀人,是指故...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
    很多公民在有空闲的房屋时,为了能够充分发挥房屋的价值,往往都会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然后赚钱一定的租金。此时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讲,也是有一定义务要履行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提示:用人单位须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提供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特别提示:...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先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而此时当事人有权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那么这种时候,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救济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警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难免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出现错判的可能,对于错误的认定就要有一个纠正...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刑事拘留会被拘留多长时间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距离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而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批捕与否的决定。在此种情形下,拘...

·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
    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级政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都是和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安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执法部门,也必须要做到信息公开。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安机关执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的范围包括哪些进行详细介绍。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