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您的位置:首页  »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清单的内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来跟你聊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后续另诉,必花并赔。
  二、误工费:因伤残持续务工的,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可以参照手速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或者雇工的,按早同等级护理报酬计算。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护理级别、人数应有证明。)
  五、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照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者用具费:餐具辅助器具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更换周期、赔偿期限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之处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互助哦和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票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十一、住宿费:按实际计算,但上限不应高于公务员出差到当地的标准。
  十二、必要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三、财产直接损失:全部财产直接损失。能修复的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十五、残疾鉴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发生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往往要赔偿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我们要知道,要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还要赔偿残疾者用具费,甚至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本来有能力可以有所行为,但行为人采取不作为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整理了一份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案例 案例介绍:2006年12月24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约江某到其家中卖...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我国公司形式中的一种,也是最普遍的一种公司形式。在公司设立之初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制定公司章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签合同购买资产怎样办理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签合同怎样办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购买资产的合同可以自己签,无需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应该是领取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有自己的经营范围,可以在自己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分公司对外负债而自有资产又不足以偿债的话,会使总公司承担连...

·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出具相关的材料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就需要双方拟定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其实就是约定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的分配,当然最重要的还有孩子的抚养权。所以有些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夫妻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怎么写?...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
    一、行政机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辞退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

·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
    一、离婚判决不要抚养费之后还能要吗? 离婚自愿不要抚养费,离婚后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特别是在承担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情况恶化、孩子的生活开支急剧增加等情况下,索要抚养费是理所应当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

·一般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
    构成受贿罪,会受到刑事追究,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索贿或收受贿赂的行为相比贪污更加隐秘,这些年此种犯罪也更加严重,国家打击受贿犯罪从不手软,那究竟触犯受贿罪会判几年?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

·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什么时候才需要确定子女抚养权呢?一般情况下是在夫妻离婚,并且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此时一方实际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确定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有什么方式 1、协议离婚的子女抚...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
    驾驶人员撞人逃逸什么罪?驾驶人员撞人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肇事后逃逸,不履行...

·十字韧带断裂应该如何做工伤认定
    十字韧带断裂怎么做工伤认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