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您的位置:首页  »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承包地、承包山林,以及承包的果园、鱼塘等;⑤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购置新房绝对算是人生一大喜事,对于很多人来说,一套房很有可能会陪伴自己大半辈子。所以,好的装修,是对自己的未来负责,那么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带领您全面了解。 一、房屋装修合同订立日期时的注意事项 (一)...

·敲诈勒索罪的量刑
    一、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二千元,或两年内敲诈勒索次数达三次,在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没有欠条的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
    现如今房价是越来越贵,能拥有自己的房屋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要是自己的房屋发生了房产纠纷,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一般呢我们会有两个办法,一.我们可以通过协调来解决、二、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诉讼法律手段来表达自己的诉求,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希望...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范文?
    在因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然后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并不清楚这个赔偿协议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被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首先,我们来看退休后的人被判刑是否有养老金。已经退休了的人员因犯罪被判处拘役或是有期徒刑刑罚的,该人员在看守所或是监狱服刑的时候,即服刑期间,是领不了养老金的,按照劳动部的相关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实刑的,或者是被劳动教养的,在服刑期间是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因此,是没有办法领...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离婚协议未写抚养费可否索要? 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哪些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有的女性在怀孕的时候出现了丈夫死亡的情况,此时女方毕竟是有两个人,因此就想要多分得遗产,这样日后孩子出生也不至于没有钱养活。那么实践中,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进行解答。 一、孕妇怎样可以多分得遗产 (一)胎儿也有继承权 我国《继承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