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虚假离婚是否有法律效力

由于房产的限购政策,很多地方开始盛行假离婚买房的景象,尤其是在大城市。前段时间,新闻报道上海民政局离婚队伍远远高于结婚人群,很多人趁下班时间排队去离婚,大部分人都是为了一个目的,买房。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您为什么要假离婚买房呢?假离婚有什么后果吗?请听的讲解。
一、假离婚买房的涵义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买房,也就是以通谋离婚的方式为了买房子而暂时离婚,离婚时,协议将房产转到一方名下。离婚后,另一方再买房。拿到房产证之后,再进行复婚。
二、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三、假离婚买房小心上当受骗
如今政策打压下,市民购买两套房是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比如夫妻就扮假离婚,或者使用假离婚证骗买二套房。律师提醒,如果使用假离婚证骗买首套房,可能面临人财两空,不仅要支付开发商赔偿金,而且可能惹上官司进班房。也有有不少“假离婚”弄假成真,最终没有复合,同时在“离婚”时约定把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另一方弄巧成拙“人财两空”。因此,以“假离婚”来规避政策对夫妻中没有房产的一方存在重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假戏真做,那么无房产一方将很难得到补偿,其应有的财产份额将很可能损失。而且即使双方在离婚时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不具有对抗效力,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充分保障。“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时又反过来对构建和谐社会构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离婚,对那些感情确已破裂,难以共同生活的夫妻,在精神上是一种解脱。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人口的增加,以及人们在思想意识形态上的变化,一些夫妻假借法律赋予的离婚自由的权利,来规避法律或政策所要求的义务,以“假离婚”以达到非法目的现象,已屡见不鲜。近年来,因交易房产而“假离婚”的案件确实很多,但是悲剧也很多。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能得知假离婚买房什么意思,也就是原本恩爱的夫妻想多买房,但是受政策限制,于是他们约定好去民政局办离婚,并且将房子过户到其中一人名下。离婚生效后,另一方再去买房。买房目的达成后,双方再去民政局复婚。这其实是一种钻法律漏洞的行为,方法可行,但是也有不少人人财两空。所以,假离婚需谨慎!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没有使用是否买卖不破租赁? 在房子没有使用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构成买卖不破租赁,房屋没有使用和买卖不破租赁之间是没有关系的,“买卖不破租赁”的要式条件 第一、租赁合同已成立并生效(现实生活中主要从租赁合同是否办理登记、备案等方面判断); 第二、租赁物已交付承租人(现实生...


·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已成为现代家庭中不可忽视的现象,因三观不合等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通常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那么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夫妻协议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材料有哪些?在过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出现一方或双方违约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然而有违约行为了自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那一般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几种呢?而实践中又该怎样里确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两个问题吧。 一、商品房买卖违约责任...


·房产证署名的法律后果
      

1。产权证登记在“准夫妻”名下:这种情况,房屋被认定是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被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首付款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婚的情况,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的话,虽...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但是具体的还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一定的区别对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一定的撤回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房屋说如果过户的话,那么就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完全转移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买卖二手房的税费谁出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一)买方的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相关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转让时一种特殊的房屋交易活动,在房屋转让过程中就需要对转让双方进行约束,在房屋转让合同中需要落实比较的事项以此来保障房屋转让的顺利进行,那么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写比较好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房屋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
      什么是首套房首套房是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以国家对首套房的的认定标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和低首付比率等优惠政策。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


·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新乡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