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节约时间,我们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一、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程序 ?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
(2)土地利用处窗口办公人员对受理的划拨供地申请和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经初审建设项目列入《划拨供地目录》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划拨供地申请和其他用地材料,并签发《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
(3)土地利用处会同局内部有关处室进行现场踏勘和测量,核定规费征收数额及时通知申请用地单位;
(4)申请用地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窗口缴纳划拨土地使用权各项规费。
(5)土地利用处在五日内,完成国有土地划拨手续的办理,并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6)申请单位凭《出让和划拨用地手续办理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向窗口领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7)用地单位凭《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土地证书。
二、申请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申请流程如下:
1、申办用地选址:建设单位持项目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向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选址;如建设项目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不一致的,需提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市规划局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申办用地预审: 建设用地单位申请用地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开审批的,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的,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和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告知单;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提供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备案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 市国土房管局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3、申办立项和环评批文:经预审同意用地选址的,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
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设计要点。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申办用地手续,建设单位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设计条件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建设单位申请的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按前述规定办理手续后,还应按规定提供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必需的材料,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拟订报批方案,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土地经依法征用、转用成为国有建设用地后,建设单位按本规则规定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去区县国土分局办理国有土地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单 新征建设用地,需完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批准用地范围内需要实施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 若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集体土地,在用地单位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需做报批工作前期手续 委托房地产测绘部门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发布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
区国土部门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开展对拟征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组织拟订征地方案(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用地单位配合)。 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申请的,区国土部门组织安排听证(用地单位配合)。 区国土部门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方案,通知用地单位将预计需要的征地补偿款预先存入市国土房管局指定的征地补偿款专户。 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补充耕地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持相关资料,向市国土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并依照其他相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后,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以,在您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问题时,就可以参照上文我们整理的内容了。由于国有土地的特殊性,我们这篇文章还是很实用的,关键时刻少走弯路,可以节约不少时间。同时若上文未能解决您的问题,也请您来我们处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
·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宅基地房子就是他们的唯一住所,对于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一旦房屋强拆他们唯一的住所对农民来说可能真是无家可归。那么宅基地使用权强拆赔偿,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
一、 农村宅基地最新政策
1.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作居...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甘肃省近年来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政府在修建高铁过程中势必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为此,对于涉及到的农户,征地部门会根据征地补偿标准发放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其失去土地后的损失。那么甘肃省村集体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农村住宅基地如何避免被无偿收回县政府有权征收吗?
一、宅基地无偿收回的情形
(一)改变宅基地使用性质
宅基地作为村民生活基本保障,村民可以无限期免费使用,但仅限于居住,若村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用途,如修建工厂、商铺等,农村集体有权无偿收回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二)一户拥有多处宅基地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采取“一户一宅”...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表明了持证人对该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在北京尤其是朝阳区这一个工业发达的辖区,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意味着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非常复杂且严格。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吧。
一、北京朝...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包括福建在内的所有土地都是依法分配给公民使用才体现出资源的真正有效性,但是如果在公民正常使用的时候出于公用的需要而被国家征收回去,此时造成的民众损失只能由国家的财政来进行补偿,下面一起来了解福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福建最新征...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
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事情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地怎么办,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行征地怎么办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一年后监视居住可以去外地吗?监视居住期间不可以去外地,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
·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条件?
为了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北京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限购政策,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想买房的外地人。对于他们而言,辛苦打拼,能在北京买上房子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对北京购房政策及时跟进和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外地人北京买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北京市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