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1)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5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5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3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3)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50万元不足25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5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4)多次盗窃,数额未达到较大的,超过三次后,每增加盗窃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5)每增加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①入户盗窃;②携带凶器盗窃;③扒窃。(6)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7)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二、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的,盗窃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综上所述,我国对盗窃罪已经做出了惩罚规定,对于不同的省市会有不同的惩罚准则,目前深圳市主要是从盗窃的数量大小、严重程度来确定其量刑标准,根据不同的标准确定其应该进行何种惩罚。此外,对于盗窃根据其现场情况的不同,比如使用器材而进行行凶,对应的惩罚也是较其他要重。


·二审认罪能减轻处罚吗
      可以适当的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一、在刑法中亲告罪什么意思? 亲告罪,是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诉权的个人的控告作为必要条件的犯罪。 亲告罪的特点是与公共利益无直接联系,是否追诉,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关的人自由决定。因为有的危害行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诉讼,那么...


·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此时的缓期一般是两年,这是法定的死缓期限,是任何人都不能更改的。而在这段期间,即使不用马上被执行死刑,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行。那么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个人整理毒品犯罪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整理毒品犯罪既未遂认定标准是什么 1、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陆路输入应当越过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即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港口或航空器到达本国领土时即为既遂,否则为未遂。 2、贩卖毒品的...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拥有的民主权利中包括了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而要是公民向相关机关行使这些权利的,是正当行为,但有的人却因此而对公民打击报复。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相应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以报复陷害罪追究行为认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证人出庭作证权利义务是怎么规定的?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处罚怎样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款所规定的行为是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罪名应当确定为组织考...


·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会批捕?刑事拘留后,一般会在十天内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二、《...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
      法官对案件的审理原则上都是要公开进行的,当然,不同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不能公开审判的。就刑事案件而言,此时不能进行公开审判的具体包括了哪些案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公开审判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一、运营商泄露个人信息罪如何量刑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五十三条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盗窃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哪3个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的三个基本...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