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一、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偷税漏税无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们分别接受陈某强、陈某烨委托,在陈某强、陈某烨被控偷税案中担任各自的一审辩护人,出席今天的庭审。由于我们的辩护思路和辩护观点基本一致,为了节省法庭的时间,在此一并发表辩护意见。


在具体发表辩护意见之前,我们首先对审判长的公正主持以及给予控辩双方充分发言的机会表示由衷的敬佩和感谢!


我们介入此案后,本着对法律和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为彻底弄清案情,先后六次各自分别会见了陈某强、陈某烨,听取了他们的陈述,有针对性地询问了本案相关问题,并作了适当的调查;特别是专门利用三天时间在贵院详尽阅卷;现又经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已十分清楚。我们坚定地认为,陈某强、陈某烨不构成偷税罪,应属无罪。


一、从偷税罪犯罪构成要件角度考虑:在客观上,陈某强、陈某烨不符合偷税的客观行为特征,在主观上,陈某强、陈某烨不符合偷税必须具备直接故意的条件。


二、从适用法律角度考虑,在本案中,指控明显错误适用了税收征收以及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本案中,必须正视本案的背景:有关国税部门在违法行政处罚无法实现之后,再移送司法机关刑事介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第39条规定,关于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纳税申报的,必须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制作限期改正通知书、应纳税款通知书、缴纳税款通知书等税务文书,并送达当事人,才能对其做出税务处理及处罚决定,令人遗憾的是,有关国税部门没有做到。这显属违反法定程序。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我们热诚地期盼贵院能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某鲁


日期:


二、偷税漏税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当事人会检察院起诉后,法院会开庭审理,当事人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做无罪辩护,重点在辩护词结合偷税罪的构成要件来分析,阐述从主观及客观方面当事人都不符合。做出无罪辩护后,法院会认真审查辩护意见。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单纯的卖淫行为,其实在我国只能按照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但要是行为人有强迫他人卖淫、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则在这些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犯罪了,其中《刑法》明确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规定为犯罪,那我国对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一、介绍卖淫罪的犯...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在一些生产活动中,如果由于个人的行为导致了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就会涉及到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那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我们将在以下文章中为您说明。 一、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打人致伤被派出所拘留多久? 三到七天,不逮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或释放,有受害人自行到法院起诉就可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


·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具体应该如何对其作出刑事处罚。而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那到底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 其中包括: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


·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怎么处罚
      我们发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很多辩护律师都是在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被告人存在立功表现,这样做其实可以在判刑的时候争取宽大处理。不过至今仍有很多人的搞不清楚,在证明了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具体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立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揭发他人...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
      我们知道醉驾这一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的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他人或者是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样恶劣行为,应该及时惩罚,防止已经犯该罪的行为人还继续犯同样错误。那么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一、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怎么处罚 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哪些阶段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不成立中止。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


·诈骗罪没拿到钱成立诈骗吗?
      诈骗罪没拿到钱成立诈骗吗?诈骗罪没拿到钱也是成立的,诈骗后没有分到钱不影响诈骗罪名的成立。事实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罪的,并不是说明其必然就一定诈骗到钱,或诈骗成功后,必须分到钱,只要犯罪嫌疑...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