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下简称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各类工程措施费率分别为: 房屋建筑(十层及以上) 1.44% 房屋建筑(十层以下) 1.66%

市政基础设施(城区内新建、扩建工程) 1.34% 市政基础设施(城区外工程) 1.07%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0.75%

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0.81% 单独发包的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0.25%

注:成片开发的2个及2个以上的单位工程,按上述标准乘以0.85系数计算。 以上措施费计算基础如下: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者为:Σ(清单工程×综合单价) 实行综合定额计价者为:Σ(工程量×定额基价)+价差+利润

第三条 招标工程,措施费应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及标底中按本规定第二条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不得作为发包或承揽施工任务的优惠条件,但应计入投标总价。

对非招标工程,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措施费包括在总承包价中,专款专用。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内容和费用额度。

第四条 措施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安全生产

㈠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费用; ㈡安全培训及教育;

㈢“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

㈣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㈤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㈥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㈦隧道施工等地下作业的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的费用;

㈧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㈨抢险应急措施,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㈩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十一)提升架体安全网的购置费用;

(十二)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十三)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二、文明施工

㈠按规定需设置的施工现场围档及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费用。

㈡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加工场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的费用。

㈢封闭施工、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底座及出入口洗车槽的硬地化费用。

㈣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措施费用。

㈤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的费用。

㈥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 措施费实行分阶段划拨,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监理单位审查核实签署验收意见后,由建设单位划拨措施费用。

分阶段拨付措施费的比例如下:

㈠房屋建筑工程: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的支付60%,中间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支付30%,工程竣工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支付10%。

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单独分包的其它工程,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时支付50%,中间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支付40%,工程竣工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支付10%。

第六条 施工单位不按规定使用措施费或安全文明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报安监机构,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并将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信誉档案,与其考评挂钩。

第七条 监理单位不审查和控制措施费专款专用,视为失职,由安监机构责令改正或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并将监理企业和项目总监的不良行为录入企业信誉档案与考评挂钩。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期拨付安全文明施工的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逾期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者,施工单位可向监理及安监部门报告,并应停止施工,停工的损失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九条 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措施费的额度、提取、支付、专款专用以及违约造成损失后赔偿等条款,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第十条 安监机构要加强执法力度,确保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对安监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调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凡在2003年8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暂行办法执行。2003年8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本办法由中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中山市建设局

二OO三年七月九日

以上就是我们对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的整理。在对房屋进行施工的时候,开发商不可以忽视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这关系到建筑工人和之后的住家。各地政府也应该履行自己监督监管的责任。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生产生活当中可能因为各种意外导致我们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伤害,遭到工伤以后,需要到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才可以对赔偿的相关事宜展开协商。相信在鉴定的时候,您对鉴定时间是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的问题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我国上海工伤鉴定要多久? 1、工...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的工程在验收合格之后都是需要进行验收之后,才能进行交付使用的,也只有在验收之后,发包方才需要支付全部的工程价款。在进行验收作业时,验收方需要按照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从事作业。 一、钢泥土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有哪些?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权益。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模板 根据法律...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一、工商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在工行进行个人质押贷款业务时,必须成为工行的个人网上银行证书客户。 办理个人质押贷款业务,须在柜台或者网上自助开立个人综合贷款账户,并将该贷款账户与定期存单等有价物下挂到本人网银注册卡(理财金账户、牡...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的时候会辞退部分员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员工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投诉,关于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有明确的条文。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必须要赔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


·上海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的?
      随着近些年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全面铺开,许多企业的业务范围都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拓展到全国各个地区,相应就会有企业将员工派驻异地或经常参与不同异地临时性工作等情况,对于这些工作流动性很强的职工,其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缴纳,但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外地,如何进...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怎么走
      一般来说,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工伤这样的事情,解决工伤问题的过程当中,无非就是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这三个最重要的步骤。这是员工维权过程当中必不可少的,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赔偿的事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赔偿怎么走的问题。一、工伤...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是什么? 工伤复发三方面待遇主要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复发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工伤复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