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未成年人去劳动局投诉要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但要立即支付工资,企业的负责人还要承担非法雇佣童工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管理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属于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有关劳动管理法规的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的,不属于使用童工。但是,招收文艺、体育工作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未成年工作的时间一天要上几个小时的班?

按照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可以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部发【1994】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16岁以下的企业不能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于工作时间上则按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一般不得加班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只要发现单位雇用未成年人的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单位将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在劳动法中未成人是不能参加工作的,但是如果真的要雇用未成人的话就必须到劳动部门去登记,未成年人也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才能上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没有规定劳动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劳动合同一直都会有效。现实生活中,会出现劳动者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但用人单位却不与他签订该合同。那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将在下文中回...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年龄超过六十岁还属于劳动关系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应当退休。但这并不意味着达到退休年龄的公民就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处理的关键地方在于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上,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


·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
      在一些贫困的山区或者困难的家庭,小小年纪的孩子便已经要出来打工赚钱。虽然已经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雇佣童工是犯法的,但是仍然还有不少的店家雇佣童工,觉得可以少付一些工资给他们。那到底雇佣未满16岁童工有何处罚呢?接下来我们和你聊一聊。 一、雇佣16岁的童工有何处罚 法律禁止用人单位...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怎么写 违法转包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最为常见,而且建设单位要发现违法分包行为也十分困难。为了预防纠纷或处理纠纷,当事人应当充分协商并针对建筑工程转包工程签订合同。接下来,我们为您提供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范本,以供您参考。 建 筑 工 程 转 包...


·九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意外。特别是在现在的生产型企业上班。中国的制造业已经从传统的手工业大面积的转化为了机械作业。员工在车间作业时,难免造成磕碰、受伤,医治好后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若伤情严重,对肢体造成了损伤,难以修复,或者是其它比较严重的情况。由员工本人提出,这时候就...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上是什么样的?
      对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一些事故的话,一些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对于这个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的问题,国家是给出了一定的规定,以及法律适用上的规定,那么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法律解释与适用上是什么样的? 关于“上下班途中”,在司法实践中,可谓...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
      绩效工资和奖金可以同时扣吗?看实际的情况,两者的表达意义不一样,所产生的金额就会不一样;绩效工资一般是针对岗位核心职能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的,一般按绩效工资基数乘以绩效考核设定的系数来确定。 奖金是针对员工的特殊贡献和整体协作效果的,是根据企业、部门或项目的整体经营目标(一般以利...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人们对住宅是特别重视的,住宅不仅是我们居住、生活的地方,而且往往代表着家的所在。当我们外出工作,住宅往往寄托着我们的思念。住宅质量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针对这一状况,上海市制订了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一起来看一下...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