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未成年人去劳动局投诉要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但要立即支付工资,企业的负责人还要承担非法雇佣童工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管理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属于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有关劳动管理法规的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的,不属于使用童工。但是,招收文艺、体育工作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未成年工作的时间一天要上几个小时的班?

按照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可以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部发【1994】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16岁以下的企业不能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于工作时间上则按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一般不得加班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只要发现单位雇用未成年人的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单位将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在劳动法中未成人是不能参加工作的,但是如果真的要雇用未成人的话就必须到劳动部门去登记,未成年人也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才能上岗。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找到自己喜欢的并且待遇福利比较好的工作。国家法律规定,职工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是可以带薪休假的,年假也不例外,很多在广州工作的人应该想知道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实施办法是什...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一、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的变化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1、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劳动者维权方式有哪些 1、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的和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如果终止劳动关系的话,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员工是可以领取到经济补偿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


·用人单位申报童工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严禁聘用童工,如果劳动监管部门发现用人单位申报童工的聘用记录,那么该劳动监管部门应该对该用人单位按照童工的数量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童工出现不同的工伤等问题,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这些都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申报童工 一般来...


·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时一种行政行为,对于没有进行认定的,不得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受伤者以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上诉,人民法院也是不会受理的。若是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复议,那么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是如何规定的?一、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


·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
      受伤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但是在很多的工地上都会直接出现老板欺压工人的现象的,在经过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有时候工伤认定了公司不赔偿。所以对于工人来说要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那工伤认定公司要赔付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职工发生工伤单位怎么办 1、《企业职...


·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
      在工作中我们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离职,此时需要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对我们重新就业时非常重要的,因此对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的信息要求准确无误。可是当我们发现单位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信息虚假怎么办?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法律后果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


·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一、强迫劳动罪中的威胁行为有哪些? 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莆田恒大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如何制定的?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


·劳动关系的形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享受劳动法律法规保护的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关系得不到认定,在法律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最多只是雇佣关系。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就会大打折扣。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劳动关系的形式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 劳动关系的存在形...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