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是什么,有什么用? 一、劳动争议调解申请
指企业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请求。但是,调解并非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申请仲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才能受理并行使调解。
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调解申请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也可以是一方提出,但必须是在双方合意的情况下。
劳动争议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审查中,主要就三项内容进行审查:调解申请人的资格;争议案件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争议案件是否属调解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调解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就可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将决定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效用执行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进行协商,也有权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劳动争议当事方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贯穿在整个仲裁和诉讼的过程中,这意味着,即便因调解不成而申请仲裁,仲裁员仍然会给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仲裁结果调解成功,仲裁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的有关事宜如上。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处理。在进行劳动争议申请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时间方面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在进行有关申请的时候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需要遵守时间方面的规定的,协商调解一致后会签订书面和解书。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
      员工工伤十级怎么赔偿金?员工工伤十级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的伤害后果而定,一般在几千至几万左右,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


·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任何工程都少不了签订承包合同,签
      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任何工程都少不了签订承包合同,签订合同不仅是加强合同,同时也是约定了合作的内容。除尘设备的安装,由于其工程量相对较大,一般也会选择签订除尘设备工程承包合同,通过合同来约定设备安装的内容。下面我们将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除尘设备工...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年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


·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进行?
      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如何进行? 一般情况下,急于使用资金而自己又无法申请贷款的时候,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方式获得自己需要的。但是,不同土地类型的抵押是有不同的注意事项的。那么,工业土地使用权抵押要如何进行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吧! 工业用地等都属于建设用...


·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法治国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国理念,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同时还应该对法律进行学习,了解法律的内容得知应该如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劳动关系在当前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这样就容易出现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有哪些? ...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一、辞退员工代通知金是多少?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


·劳动仲裁开庭代理人谁都可以吗
      不是,律师、法律工作者、近亲属等才可以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的我
      了解劳务费计算方法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的我们的利益的同时履行我们的纳税义务,那么,什么是劳务费?劳务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中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劳务费的定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


·最新骨折工伤赔偿案例有哪些?
      在工作中遭受工伤是人们最不愿意见到的结果,很多人因为工伤造成了严重的损伤。此时如果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劳动者可能会因为支付不起医疗费而得不到及时的救治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两个骨折工伤赔偿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案例一 1、案件回放:潘某系南京某...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辞职吗?在试用期内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