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一、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否可以
企业之间禁止借贷,其借贷行为无效,法院应当按照联营合同纠纷有关规定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二、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
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明确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企业和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中止破产程序,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不执行和解协议,依法宣告破产的,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依法对破产企业进行财产清算和处理。
按照规定,企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是人们一直很关心的问题,因为似乎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企业之间是不能借贷的,但现实生活中又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情,借贷双方一定要注意借贷的合法性问题。另外,基于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诸多,借贷双方应知道企业破产如何清偿债务。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
      转让债权是否要征求债务人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在普通的情况下合同未生效即合同就是是无效的。那么在这种合同无效的条件下,违约所产生的违约金是否有效,也就是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违约金条款能否适用?很多民众对这个概念很笼统,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下面我们来为您解读一下这种情况下违约金条款是否适用。一、...


·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一、朋友借钱借条格式是怎样的?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 1、借款合同必须...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如何行使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一、什么是债权人法定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


·拖欠货款利息怎么结算
      拖欠货款利息的结算: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逾期付款违约金】...


·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清楚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都有了提高。不少人都知道借款时关于利息的约定不能超出一定的范围,而这就与出借人的利益相“冲突”了,为此他们想要通过将利息不约定清楚的方式来规避。那么,遇到约定的借款利息不清楚怎么办呢?换句话说,应该如何处理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的概念。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研讨会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


·讨债技巧—杀一儆百催款兵法
      

在催款活动中,具体运用“杀一儆百“这一兵法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应明确此计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在数量上,当债权人面临的债务人不止一个而是有好些个,而债权人又没必要、没时间精力一一去对付他们时,这时可以考虑使用杀一儆百兵法。  应该选择好这个要...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
      借条上的期限可以改掉吗?1、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2、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