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利益属于遗产范围吗?

1. 李秀(化名)与刘子成(化名)夫妇育有两女,分别是长女刘慧来(化名),次女刘慧开(化名)。刘子成去世后,李秀与张立民(化名)再婚,再婚后未生育子女。再婚后,张立民所在单位北京市某厂分配海淀区荣凯路×号房屋(以下简称1号房屋),张立民在此居住至1991年3月10日去世。

2004年11月15日,李秀与北京市某厂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李秀继续承租1号房屋。2006年,李秀返回山东老家生活,1号房屋处于出租状态。2011年4月26日,李秀在其老家家中立代书遗嘱一份,该代书遗嘱由三位律师见证,由另一人代书,并对立遗嘱的全过程进行了录像。遗嘱内容为:一、李秀拥有的承租房1号房屋,在李秀去世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利益,由李秀女儿刘慧来、刘慧开继承,所有房屋财产两个女儿一分为二(每人一半)。二、其他财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处理。2011年6月12日,李秀去世后,刘慧来和刘慧开分别在1号房屋居住。刘慧来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依法按法定继承分割1号房屋的补偿款(362612.2元)及安置房屋(203号房屋)。起诉理由:一、原1号房屋在2016年5月拆迁时的实际承租人为李秀,而非刘慧开。二、李秀生前遗嘱合法有效。

2. 一审法院认为,1号房屋系北京市机械厂的自管公房,现有证据表明1号房屋的承租人即为李秀。刘慧开非北京市某厂职工,其在本市拥有其他住房,刘慧开不可能享有对北京市某厂职工宿舍的承租权利,其交纳房租的票据不能认定其即为承租人。1号房屋在搬迁时的承租人仍为李秀。1号房屋在被搬迁时以补偿、补助等形式折算为货币,并针对原房屋承租人给予安置房,上述转化后的利益仍指向原承租人,为李秀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3.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秀生前对其承租1号房屋,在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利益”,由刘慧来、刘慧开一人一半。根据前述李秀去世后1号房屋承租人未变更,且拆迁政策规定1号房屋拆迁利益归属承租人,一审判决适用李秀遗嘱处理1号房屋拆迁利益,符合本案实际情况,应属正确。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 公房,包括共有居住房屋和公有非居住房屋。公有居住房屋是指政府和单位分配给职工和解放时收归国有,并且租金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的居住房屋。公有非居住房屋包括以行政调配方式出租的非居住房屋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非居住房屋。

所谓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

5.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 继续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 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所以,根据相关条件公房的拆迁补偿款是不能属于遗产的,只能属于继续承租人。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继承
      一是经过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土地、规划、建设环节审批,建设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城中村改造房;其二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 第一类房屋,从取得主体划分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即本村村民,通过出资购买或者置换取得;一种是非...


·酒店式产权房的租赁经营合同可否任意解除?
      1. 何为双方的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权应由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不能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一般认为《合同法》第232...


·关于有偿使用宅基地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成员集体所有,农户依法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但严禁城市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


·房产证保护你哪些权利?
      对房地产的保护不同于对其他一般财产的保护,需要由政府以权属登记的办法来确定其权利的归属。
房产证的作用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利。这种权利只有在权利人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进行了...


·房改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界定?
      1. 房改房又称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 2.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


·房屋产权登记程序
          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是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登记程序如下:
 &nbs...


·将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有,是否可以单方撤销?
      1. 薛孟华与倪雪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6年2月6日登记结婚,于2011年5月13日签订了离婚协议并经民政局登记离婚。其中离婚协议约定:“男方名下有天通苑经济适用房一套,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号。此房屋于2002年按揭购买,此房屋归男方所有。” 2012年2月11日双方签订...


·军产房能继承吗?
      1. 李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1年9月29日登记结婚。双方生育两个儿子李某1与李某2。丰台区×路×号院×楼×号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该房产系军队房改成本价购买,该房屋系李某与刘某的共同财产。李某于2010年5月10日去世,刘某于2010年8月12日去世。李某与刘某均未留下...


·离婚后房产被前夫抵押,还能过户吗?
      1. 刘宁与张淑英原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石榴园403号楼房一套,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刘宁。2012年两人因感情不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离婚证。在《离婚协议书》中两人约定了大红门石榴园403号楼房所有权归张淑英所有,刘宁协助张淑...


·拆迁中承租人权益如何保护?
      1. 杨某与姚某于2011年4月15日签订一份《厂房承租协议》,约定姚某将其所有厂房及生产设备租给杨某生产钢化玻璃,租期3年,从2011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5日,每年租金68万元。2012年9月26日,姚某一纸通知告知杨某,租赁厂房即将拆迁,限杨某在2012年10月8日...


·什么是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