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
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如何作?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关系到公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是最值得保障的一个环节。如果房地产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很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责任事故。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尽量保证工程的质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知识。
一、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井字架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企业核心问题是管理。由于生产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贪图方便,盲目求快,责任性不强,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项目经理在提高管理人员意识的基础上,对生产工人也要加强管理。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一选择即对生产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生产工人必须淘汰。二教育既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实行“三级教育”,进场前作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签证。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对各工种,各项目主要部位操作人员等也要实行岗前培训。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流入下一道工序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三、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安管理
项目经理在指挥各项工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地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产品质量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提高产品的一次成活率。争创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上。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穗福小学的施工中,特别强化“三宝、四口”的教育和防护工作,支持龙门架、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的做法。组织义务的消防队并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在施工现场随处可见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目的就是要安全动员起来搞好安全生产。在技术资料管理方面,设负责该项目的专人填写施工日记,把每天的施工情况详细地记录下来,以利工程前后的联系。各类施工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时进行并按类别整理,分别装入资料袋,为对竣工验收资料做到准、快、齐奠定基础。
四、抓好建筑市场信息,强化项目成本控制
现代的科学管理方法日新月异,项目经理必须充分清楚和了解国内外建筑市场的新材料、新动态。先以施工图为依据,进行工料分析,并作大量的市场调查,杜绝不合格产品的进场使用。材料的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因此,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重要保证,也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的前提。项目经理必须掌握了解材料的市场行情,以及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方面的信息,督促材料采购,广开材料进货渠道,实行货比三家,想法从厂家直接进货,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科学地组织材料的采购、加工运输、储备,建立严密的计划和调度体系,实行各项目之间材料统一调剂,加速材料资金周转,以确保正常施工。对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必须有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书。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构件,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构件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研究,经处理签字后方可使用。凡是标志不清或是认为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构件,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等,均应进行材料抽检。对进口材料、设备或关键部位所使用的材料,如砼、砂浆、防水材料、防腐材料等,应保证材料的配合比,先按规定做好试配,经试验室试配合格后方可使用。总之,材料控制是保证质量的基础和前提。
五、采取措施,做好施工机械防护
机械的控制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工具费控制。要根据不同的工艺特点和技术要求,选用合适的机械设备。正确使用、管理和保养好机械设备,为此要健全“人机固定制度”,“操作证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使用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等,确保机械设备处于最佳使用状态。
六、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
优良的工程质量直接产生于施工过程之中,项目部施工员、质安员必须对作业班组的施工操作过程中,包括操作方法、作业流程等时刻进行检查和监督,以最大限度将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在进入土建粗装饰阶段,在班组长进场之前,应该要求先做出样板或样板墙,等样板验收达到预期效果之后方可正式大面积开工,日后对班组工作质量的验收就以他自己所做的样板作为实物标准。在进入主体工程砌筑前,应尽快请建设单位决定外墙饰面砖的品种、规格,以便在砌筑时根据饰面砖的规格尺寸计算并放线定位,确定铝窗洞口位置。同时,可根据施工要求调整外墙饰面的施工顺序。并协助班组在首层外墙进行样板施工,以确保铺贴饰面砖规整,窗台散水坡度统一,鹰咀规格一致,线条和缝格横平竖直,提高工程质量。
七、搞好文明施工,全面实现标准施工
随着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建筑施工的文明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不论是在投标、竞标阶段,还是在施工实施阶段,文明施工的措施在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变得十分重要。为此,建设文明工地的任务严肃地摆在每一个项目经理的面前,建设文明工地是企业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一系列工程。建设文明工地按现代化、标准化要求组织施工是塑造企业“窗口”形象,有利于控制资源消耗,降低事故频率,消除事故隐患多获社会效益和早出经济效益。综上所述,房地产工程质量管理需要从各个方面完善相关的制度。从管理层面的负责人到具体负责的施工人员都要深刻认识到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从施工的准备阶段到施工过程中再到施工收尾阶段都要做好工程质量。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时间是什么时候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
·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
在越来越多的工伤案件中,对于工伤案件如何认定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到底如何使双方的伤害降到最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端,是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工伤认定的情况多种多样,极为复杂,那么到底如何认定工伤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举一个突发疾病工伤认定案例如何认定的问题。
一、基本理论
工伤认...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在通常大部分情况下,只要工伤后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一、协商程序
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
·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
当我们走在路上,随处可见的都是一些大公司,有些规模比较大的公司还会成立分公司,分公司的员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法律规定分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应该如何处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当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劳动合同从何时起终止?
应...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属于工伤的范畴,那么,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其主要依据为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但也并不代表工伤认定结论就是唯一正确的,那么,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劳动者的加班时间有没有限制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年有哪些特别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顺应社会变化发展的要求,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较之前年又有了新的更改,那么又增加了哪些特别规定呢?下面有的我们为您讲解,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 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