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025-84110110
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
合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陷阱合同审查
首页 >>文章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工程项目在进行招标时,对于招标企业的资质、技术人员的质量都有一定的要求,而很多规模不够大,工程师不够多,实力不够强的企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质量都难以达到竞标要求,证书挂靠由此产生。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关于工程师证书挂靠的相关知识。


一、工程师在挂靠协议中需履行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75号部令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对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可操作性也是很强的。5号部令对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反映了造价工程师在依法执业中的地位,并起到规范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挂靠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定在协议中是十分重要的,也是整个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中的一个核心部分。


按照制订法规所要求的原则,一是权利和义务要相对应,二是要求必须做的而没有做到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按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界定原则制订相关的条款,如通常讲所谓权利是指执业者可以行为的范围;所谓义务是指执业者必须行为的范围。在学习75号令中应当根据这一要求的原则,去理解和执行文件的精神。如第二十三条享有的权利中关于签署造价文件加盖执业印章,是造价工程师可以行为的范围,同时意味着如果在执业中发生不正当的计价行为和行政干预的事情,你可以拒签;又如在第二十四条履行义务,规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这是每个造价工程师必须要求遵循的,如果谁违反这个规定,主管部门可以按第二十八条规定注销注册证。因此,每一个造价工程师应真地学习,领会文件中的这些精神和原则。

以上造价工程师挂靠的权利和义务及法律责任的贯彻落实,取决于我国整个社会的经济管理和政治基础,以及建设市场协议规范的程度。文件中规定的造价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根据目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内需要和可能做到的。另外,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或能实现多少,要取决于各方面的条件,尤其是建设市场法制的不断完善。权利和义务真正发挥作用,还要靠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和全体专业人员的共同努力。

付出较少劳动就能获得可观的报酬,吸引了大量的人考证挂靠,但证书挂靠其实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在获得丰厚报酬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特别是国家政策的接连出台,许多行业资格认定证书被取消,考证挂靠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二、工程师证书挂靠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证书挂靠行规之一是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挂靠单位为“资质升级”、“资质换证”、“保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与用证单位达成协议注册成功后,注册证(职称证)由用证单位保管,个人可合理借用后返还(如考试等);执业印章由个人保管,单位可合理借用后返还。

证书挂靠,是指个人将自己的资质证书挂靠到企业名下的行为;若挂靠人为企业员工,则企业名正言顺地运用证书;若不是,挂靠人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支付一定的费用。

三、证书挂靠对象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有很多行业是不需要资质的,但也有很多行业比如建筑,若没有取得资质证书,就算拥有再多的注册资金,也不能承接施工。企业需要承接更大的工程,就需要升级企业资质,就催生了证书挂靠这个行业。

其实此类行为,政府是不提倡的;换句话说,证书挂靠是不合法的,所签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但协议并不是全没有作用的,有此挂靠行为的朋友还是要签协议或合同较妥。

四、注意事项

1、挂证不挂章: 一般而言由中介推荐人才的挂靠单位为“资质升级”、“资质换证”、“保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持证人(尤其是全国注册证书)与用证单位达成协议注册成功后,注册证(职称证)由用证单位保管,个人可合理借用后返还(如考试、升级等);注册章由个人保管,单位可合理借用后返还。

2、合同签定周期:正常情况下按注册类证书的执业周期来定(如:建造师三年,造价师四年,结构师三年,建筑师两年等),企业和个人可将自身的情况告知相关挂靠顾问,并做相应的调整;职称证挂靠基本上是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据2009年的成交数据统计,一年一付的企业占80%;注册成功后按合同签定周期一次性付清的占15%;月付季付或半年一付的占5%;

4、关于定金:有些企业也称之为“预付款“,单位与 持证人签定协议以后, 持证人将单位注册所需资料(含原件)邮寄或直接送到用证单位;用证单位收到 持证人的相关资料及证件原件应该支付相应的定金,注册成功后转为挂靠费;如因持证人个人原因注册不成功, 持证人应该将定金退还用证单位,用证单位在收到 持证人已退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原件返还 持证人。

5、关于挂靠费:任何注册证挂靠、职称证挂靠、资格证挂靠等持证人所取得的挂靠费均为“税后”价格。

6、费用全报销: 异地挂靠者,如需持证人到用证单位所在地所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由用证单位全全报销;合同期间的注册证书继续教育费、培训费由用证单位负责。

7、多证合一: 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付款方式不等于多证的总合,单位以使用证件的有效性支付挂靠费,能用几本证付几本证的挂靠费。

8、不参与投标: 人才证书挂靠的证书一般仅用于企业升级资质,资质换证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按项目费用另算。

9、社保另算: 除证书挂靠费用外,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政策,企业有可能需要为持证人缴纳社保等费用,此费用不计在证书挂靠费之内。

10、初始注册与转注册: 初始证为刚通过的资格证,注册新单位对企业而言注册流程相对繁琐,审批时间也比较久,但不会涉及第三家单位的转出手续,HR 工作时间上可以控制;而转注册证书的审批时间只要初始证的一半,同时转注持证人对证书挂靠市场行情的把握度较高,基于这两方面原因,初始注册的挂靠费用一般会低于转注册的挂靠费用,(建议:新考出初始证持证人,建议尽快升级为转注册证书,先找个单位注册,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费用)。

11、证书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

12、约满退证: 为避免协议期满后持证人证书能顺利取回,一般在协议签订之后,用证单位应提前为持证人开好协议期满后的退工单(即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或提前一到三个月开好;如持证人要转注册,用证单位应该开出同意转出单。

13、续聘: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14、寻企业方式:如果自己或朋友身边没有太多的资源,可以委托国内正规咨询机构进行挂靠,这样也许会较容易挂出去;或者还可以在网上发帖寻找,但这样就要看个人的运气了,因为这种方式企业回复率较低。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该怎么办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该怎么办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


·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工期延期的违约金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该是在合同总金额的0.1%到0.5%,不会超过30%。不过要看具体的情况,违约的情况不同,违约金的金额也就不同。一般建筑工程的合同延期可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二、有关法律规定了违约...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工伤认定申请后多长时间出结果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4、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5、伙食补助费...


·工商所行政处罚权限有什么规定?
      工商所行政处罚权限有什么规定? 每天工商局的管理人员为了维护蔬菜市场的稳定,工商局有权对违法所得的摊贩做出罚款的处罚,在小贩收到工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要求被处罚的当事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那么关于这个工商所行政处罚权限都有哪些法律依据呢?下边我们就为您整理出这方面...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过了试用期辞退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 最新工伤鉴定级别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工程在竣工完成以后,我国相关部门不仅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有些情况下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上的划分。因为毕竟我国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同样公路在修建完成以后,也会进行质量等级划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公民一生只有一个档案,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国企员工醉驾记录是不会入档的。 二、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在上海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南京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委托合同赠与合同
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建筑工程债权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合同律师网